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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不醉不归 by 水螅-第12部分

小说: 不醉不归 by 水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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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呀,再不小心的话腰上准得留道疤——那多难看!”说完迅速用纱布给我打个补丁。我笑笑不吭声。她又说了:“阿潋,你不是四处惹事生非的人,到底谁这么深仇大恨的捅你一刀?” 

“哈哈,谁知道?对了,杉杉最近来过吗?” 

庆姐眼角微挑:“你还惦记着那个小精怪呀?” 

“什么惦记不惦记的,小孩子家不懂事,我难道跟他较真不成?”我苦笑。 

她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来:“得了得了!你就别惦记他了!那小王八羔子好着呢,听说跟蓝二少去日本玩儿去了。这不,好久都没瞧见!” 

我含笑答应着,心下却疑惑:蓝天霸去日本?这时节去日本……樱花谢光了,夏日祭还早,这时节去日本干嘛?可别说是为了购物。 

天亮之前,庆姐亲自用车将我和进宝载回小店。这时街口条子的车已经撤了,估计已经死了从我这儿探听消息的心。如意在客厅一夜未眠,见面便一番盘问。我大模大样地揽住进宝的腰,低头在红红软软的兔子耳上啃一口,然后一记电眼抛过去:“你说昨晚我们做什么啦?” 

如此蒙混过关。 

安顿下来没几分钟,黑豹即登门拜访。平日用来摆酷的墨镜不戴了,换上一副天然的黑眼圈。我一开门他就发问:“方潋,我昨天弄丢了一把枪,你见过没?” 

“啊?有这种事!”我惊诧,“那种型号?我一定替您留意——”说着作势去拿纸和笔。 

“”好像听到了磨牙霍霍的声音。稍后有人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方潋,你丫少他妈的装蒜!有些事不点破是给彼此留个面子!” 

我沉下脸:“豹哥,您这话什么意思?” 

黑豹叉着手,用一副“我的意思你清楚”的神情冷冷注视着我。我不由得冷笑:“老大,讲点道理好不好?就算条子抓人也知道事前做个笼子找点证据的。再说了,那玩意儿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它在我这儿,物归原主;弄丢了,我认栽——您这兴师问罪为的是哪般?” 

“你的东西?哼,我早想问了,你从哪儿弄来这东西?” 

“晖哥给我的,要问您问他去。” 

黑豹一张脸当场变黑。 

七年前,齐晖孤身闯入“锦色十夜”夜总会,狙杀风雷帮帮主华成武,进退自如仿佛出入无人之境。当时这位金牌保镖就在现场,却因错失第一反应时间,只能像个柔弱的娃娃一样坐视惨剧发生——这,无疑成为他毕生的奇耻大辱。 

好死不死,我恰恰戳中了他的软肋。 

黑豹的脸黑了又红,红了又黑,半晌,终于舒展开“喀喀”作响的指节,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他那支烟压根儿是用眼里的火点燃的。吸一大口烟,吐一口怨气,他咬牙笑道:“齐晖!有他撑腰你就得意啰?哼哼,听我一声劝吧,九尾狐狸——齐晖不是你招惹得起的!” 

“!”瞳孔微缩,我无可避免地忆起了自己那场滑铁卢。失败至极的色诱,日益鲜明、想忘也忘不了的屈辱难堪……真他妈祸从口出! 

黑豹笑了,无奈的苦笑:“看看,你也领教过了不是?姓齐的小子就这样,凡事从不留个余地的……你我也算同病相怜哪!” 

“……” 

“防身未必需要用枪,进宝如意身手都不赖,能够护你周全的。你要还不放心,我再多调派些人手也是可以的。退一万步说,就算你非自己佩枪不可——”“笃”地掏出一把掌心雷搁上茶几,“用这把,你手上的枪给我。” 

我抬头直视他,不言不语。 

忽然一串清脆的铃声插进我俩的沉默。黑豹拿起手机:“喂,我是。什么!老虎死啦?!” 

…… 

“嘭!”门被行动卷起的旋风刮上,急促的脚步声巨石般滚落铁梯,然后是引擎类似咆哮的轰鸣——黑豹似乎意识到事态严峻了,不过我敢肯定稍后迎接他的必然是更大的惊喜^^! 

“啪!”瓷片碎裂的声音。撩起眼帘,只见进宝无措地站立着,茶杯摔在地上,冒着热气的茶水溅在裤腿上,染出深色的一片。他失神地睁大一双眼,浑然不觉。 

“怎么啦?这么不小心……”我欠身查看他是否受伤,谁料引发了小兔子的过激反应:他惊惧地往后跃了一大步,脸色瞬间惨白如纸。 

“九哥,他们、会不会、会不会……” 

“不会。” 

“啊?”小家伙嘴里塞得下一颗咸鸭蛋。这小子还嫩得很哪!我招手让他来到身边,捏一把圆滚滚的小脸蛋,笑道:“别自己吓自己了,小乖乖。就算有人看清了你的脸又怎么样?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借口,懂不懂?” 

“可是万一他们也想要那批货——” 

“阿宝,”我温和地打断了他,问:“你觉得樊虎手下那群乌合之众是齐晖的对手吗?”“……”不甘地咬了下唇,摇头。“他们敢跟条子公开对着干吗?”“当然不敢!”“这不就结了?”我拍拍手跷起二郎腿,“咱们安全着呢,尽管放心看戏吧!” 

“可是、可是……我们老大也不好惹啊!”进宝急得差点哭出来。 

我笑了:“傻瓜。”摸摸他的脑袋。此后任凭进宝软泡硬磨也不再吐露只言片语。好在这时如意的欢呼飘了进来:“招财哥醒了,阿宝!” 

招财的确醒了,但是玩起了失忆的老把戏。当然不是彻彻底底的失忆,他只不过“刚好”忘了落到任无限手里以后发生的事。医生对此给出了科学解释,但都是一堆废话,至于能否让他再记起什么来可是一点法子没有。我自然失望,于是如意照例扮演安慰人的角色,说什么“人活着就好哇,忘了就忘了”云云。进宝……理应反应最强烈的进宝,却沉默,像条尾巴一样藏在我背后,似乎连多看招财一眼都嫌烦。招财倒很在意这“平白无故”的冷遇,那神气,简直比窦娥还冤。 

随后夜幕降临,我正准备熄灯就寝,房门忽被人推开,进宝夹着只枕头蹭进来。 

“阿宝?”话音未落,小兔子已经以兔类特有的敏捷一跃蹿入我的毯子,钻进我怀里瑟瑟发抖。被他求助的力度及身躯的凉意惊得一哆嗦,我立刻明白了兔宝宝的来意。 

想必正被自己的罪行折磨得坐卧不宁吧? 

“九哥……怎么办?怎么办?”一开口他便没头没脑地诉说,“我闭上眼睛就好像听到那家伙在哼歌,他哼得好难听,我说你别哼了,别哼了!他偏不,他还在哼哼,翻来覆去吵得我头都炸了!我扑上去、掐他的脖子、狠命地掐!我说看你还吵不吵,再吵老子掐死你!他的眼珠子鼓出来了,舌头也伸出来了,像条死狗一样……可他还在笑!边唱边笑,脑袋都歪在一边了还在笑! 

“该死的他不知道有多闹!”话到这儿身子蓦地僵硬,“听……九哥你听见没?他又笑了、又笑了!我……我我真想掐死他,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可是手指怎么就是使不上劲呢?我都没力气了,他怎么还不死!”扑在我身上,进宝边啜泣边下狠劲地绞我的睡衣,面上已呈现某种程度的疯狂——我还真怕他产生幻觉把我当成了樊虎! 

“九哥,九哥,你教教我,教教我……怎么才能让他闭嘴啊!”他终于忍不住呜呜哭出声来。 

对进宝而言,这是一场痛苦乃至残酷的蜕变。它只有两种结局,正如哈姆莱特那句经典台词:生存或者死亡。弱者注定困死在名为罪恶感的蛹里,只有强者才能破茧而出,从此化身为只在夜空飞翔的妖媚的蛾。生死存亡悬于当事人一念之间,外人想插手——很麻烦。 

然而,进宝是我计划中不可或缺的棋子,失去他我同样会很麻烦。 

昏暗中一个翻转,将年轻的躯体压到身下,我捕捉了他已烙下深深齿印的唇,小心撬开齿列,将他满腔的咸涩、苦闷、惶惑、挣扎……尽数汲取,咽下。 

进宝一身极具攻击性的肌肉紧绷起来,他战栗不已,体温甚至是烫手的——这种情形与得知招财遇险时的愤怒极其类似,但又存在微妙的不同——宛如被撬开坚硬壁垒的蚌,虽仍有两扇壳儿虚张声势,其实最柔软的部分已在眼底暴露无遗,任•;人•;宰•;割。 

他死命攥住我睡衣前襟,仿佛替全身力量找个发泄渠道,又仿佛溺水者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但当我用撕的把这件睡衣脱掉,这双手便骤然失了着力点,软绵绵的,整个人都松懈下来。 

轻而易举,我褪除他的上衣,用衬衫的长袖将两只威力强大的铁拳束在床头。他蓦地挣扎起来,我不悦,皱眉,按住他的肩头挤进他两腿之间,一探手,隔着薄薄一层布料逮住了丛林中尚在沉睡的鸟儿。 

进宝禁不住闷哼,眨眨水光浮泛的眼,既疑惑又惊惶地望着我。 

“九哥……” 

“放轻松,小乖乖,”我润润唇,诱惑地低语,“我会让你只记得我……”不给他任何犹疑的机会,扑上去,就像掠食者终于撕破伪装尽情享用觊觎已久的美味—— 

…… 

也许这才是本性。 

比起烟视媚行屈膝侍奉,还是征服与支配更合胃口。完事后慵慵懒懒地靠在床头,浅浅酌上三杯两盏淡酒,手指闲适地从枕边人发际滑至尾骨,细细体味那起伏间人体阳刚的节奏……世上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 

台灯依旧暖洋洋地睁着独眼,温柔地凝视着凌乱被褥间毫无睡相的小兔子。我轻轻叹了口气,把他压到我腰间伤口的腿挪开去。他不满地哼哼,惺忪睡眼勉强翕开一线来。 

“来一口?”我微笑着向他举杯。 

他闭上眼,顿了顿,咕哝道:“为什么是我在下面……” 

“辟谣啊。” 

“?” 

“好像前不久还有人在怀疑我不行吧?” 

“!”小兔子倏地红了脸,火霞一直烧到了耳朵尖。 

我笑着放下酒杯,俯身,试探地舔噬那看起来很好吃的耳垂。兔宝宝哆嗦了一下,嘴里低低地哀告求饶,推拒的双手却绵软无力。轻车熟路了,我抓住他的分身,稍加刺激,这年轻的器官便在掌中茁壮起来。 

“九哥……不、不要了……我、我不要……”哀求之中渗透了甜腻的鼻音。这使他的拒绝听起来更接近撒娇。我怎会放过如此美味?腰杆一顶,勃发的分身顺利挺进了温软湿热的紧窒,销魂的滋味令两人不约而同地逸出低吟。静待片刻,我半撑起身,手掌贴按上他左胸激烈搏动的那片区域。 

“听得见吗,现在?” 

“呃?”他不知所措地睁大了一双情欲氤氲的眼。 

“那个缠着你的冤鬼啊,他还在唱歌吗?” 

圆圆脸再次胀得绯红,进宝低下头,轻飘飘一拳向我袭来。我偏头闪过,扣住他的手腕顺势带进怀里。“别傻了,小乖乖,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日子久了你会知道,跟活人比起来他们反倒是最温良无害的。况且……你什么错都没有啊!他——该死。” 

“真、真的?”紊乱的吐息,迷蒙的眼神。 

我眼儿弯弯,嗓音在昏暗中格外低柔,蛊惑人心:“没错,交给我吧,阿宝——把你完完全全交给我,那样就可以什么都不去担心了——没有痛苦,也没有烦恼,你想要的我替你弄到手,而你,只要乖乖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很容易,对不对?” 

作为回答,进宝一阵激颤,两腿钩住我的腰,拉下我的脖颈献上两片烫热颤抖的唇……新一轮狂欢自此拉开序幕。 

小野兔再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我知道。 

今年天气特古怪,五月间居然来了场大降温,头顶上终日灰蒙蒙的。好像特意来给这单调的视野添抹亮色,刚用过早饭就瞧见一辆乌黑锃亮的凌志车滑进街道,不偏不倚,恰恰在我家门口停下。 

片刻,一个躬着背的小伙子从车后座钻出来,怕冷似的缩着脖子竖起领子,一路小跑地上来按门铃——来福的跟班,猴仔。 

我摆手阻止了准备开门的如意,就这么隔着层纱窗与来人对话:“猴仔,你小子也早锻炼啊?”他忙打躬作揖地给我陪笑脸,说:“您就别消遣我了,方老板!我这不是奉了齐总的命来请您的吗?” 

我瞥了眼“凌志”:“晖哥好大的架子!这么大冷天要我下去觐见不成?” 

“您误会了,误会了!”天气凉快得很,猴仔却扯了袖子揩额上的汗,满脸笑容堆挤得有些夸张,“齐总在公司候着呢,我奉命接您来的。” 

敢情那辆凌志是我的专车啊! 

“那感情好,你先下去,我就来。”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回房拿了手机,没去惊动熟睡的进宝,吩咐如意几句便出了门。在凌志后座坐定,猴仔急忙掏出一截黑布条来:“方老板……这个,得罪了。” 

“请便。”我十分友好而且合作。眼前顿时陷入黑暗。猴仔似乎十分害怕布条半途脱落,绑好之后不忘重重一勒。 

车平稳地启动了。 

“猴仔,晖哥什么事找我?” 

“这、这个……这么要紧的事,我哪知道?方老板,您未免抬举我了……”他拘谨地笑,嘿嘿嘿。我也笑:“说得也是。那——他怎么处置叛徒你总该略知一二吧?” 

“?!!”座椅剧震——与路况无关。 

我于是扯下蒙眼的布条,笑睨着他,问:“今天根本不是晖哥派你来请我,对吗?” 

“你你你……你胡说些什么!” 

“哎呀,反正我已经上了贼车,有必要再玩‘犹抱琵琶半遮面’吗?是不是啊,前面的两位?” 

…… 

副手席上一人转过脸来——墨镜、压低的帽檐,面孔掩去大半,但声音似曾相识:“那一刀没让你学乖还真是遗憾,九尾狐。” 

“哪里话,你们那只坏脾气小猫爪子利着呢!难道平时都没人给她修指甲吗?” 

男人挑眉,黑洞洞的枪管亦加入后窥行列。这次聪明了,用的是黑市上常见的仿六四手枪。 

“少耍花招。”他低沉地警告,枪口点了点猴仔,“你,愣着干啥?把他眼睛蒙上!” 

后者抖得跟筛糠似的,蜷成虾米状,哀哀地叫:“不、不关我事啊!方老板,你听我说……我、我欠了高利贷好多钱……我、我是不得已啊!求求你,行行好,行行好吧!千万不要让齐总知道哇!求求你、求求你了……”边叫唤边在椅子上把头磕得“扑通”作响。 

蠢货!死到临头还不自知……我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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