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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爱我你怕了吗 作者:澎澎-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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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肆无忌惮地发泄欲望
  一朵奇葩的乐趣,在于找到一切能吸引兴趣的东西。这个时候就是计飞宇的房子。
  我在家里让我妈说得耳朵起茧了我就想离家出走,滚到她眼不见心不烦的地儿去。我想没两年我也该滚成这样;也许不如他,我没他那么出息,这很显然。但没准儿我能走狗屎运。东瓜一直嫉妒我,死也要说我还是很运气。一朵奇葩应该让更多的人发现她,这是我名副其实的梦想。我不能再像小时候那会儿似的气冲冲地回家跟我妈说:“我差一点儿当了班长,只有一个人选了我。”
  我在电脑旁边的桌子里发现了一个放钱的抽屉,这是五个抽屉里的第一个,我一拉开,绿色的人民币对着我笑,我也礼尚往来地笑回去,上帝为我作证我笑得到底有多喜庆,并且企图一次性打开其它四个抽屉,结果一个接一个什么也没有,我气愤里拉开最后一个,惊得我一愣,里面的东西超过了钱带给我的快感——满满一抽屉的唱片,全是摇滚。
  “这是谁的?”门一开,我就指着这个拉开的抽屉头也不抬地大叫。
  “原来是我的,现在是你们的。”一个声音回答道,仔细一辩,原来是裤子的声音。裤子无奈地走到抽屉前边说,“这些全送给你们了,我只有这点值钱的东西。”
  裤子的这句话,让我感动得不得了,在一秒钟内把他当成了一个文艺青年。想想当初收拾东西时,裤子一气,说自个儿除了一打内裤什么也不带,孑然一身,白手起家,家天下。我以为他一时气得忘情,把自个儿也扔了,原来不是。想是找到自我了。计飞宇念念不忘一句话:“他不重,他是我的兄弟。”这是一句歌词,这歌我也喜欢。裤子来借钱,计飞宇二话不说拿了信用卡直奔银行。明知道钱到了裤子那儿是有去无回的,我想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对裤子说原来你是这号人,是一个挺文艺的青年,我不得不尊重你了。
  裤子说你这傻姑娘别乱说话,什么文艺,我就是一傻B。然后在抽屉时捡了几张唱片放到电脑里去听,同时问道:“姑娘,你听过谁?”
  “麦当娜,迈克尔·杰克逊很摇滚,刀枪不入的样子。”我说。
  然后裤子在那边喃喃自语:“麦当娜,麦当娜……这个烂人!”
  这个时候,从音箱里传出来了劲爆的音乐声,是枪炮与玫瑰。
  我问裤子你是不是也很想摇滚?
  裤子说不想,我不是傻B。
  我说你认为摇滚是什么。
  他说摇滚不是什么。
  我说摇滚不是很酷吗?
  “从酷到傻B。”
  我说但是很多人只知道傻B这回事儿,只知道酷这件事情。
  他说姑娘谁告诉你的。
  我说这是很多摇滚歌手和摇滚乐迷这么表现的,摇滚里有很多血有女人有性有暴力有爱情有毒品甚至还有宗教。
  裤子于是说你说什么是摇滚。
  我说我很喜欢U2,这是因为我觉得很干净,并且还有很多很多的爱,我希望摇滚有更多更多的爱,不只是发泄不只是逃避不只是一个人的世界。
  裤子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说这话很没水准,听摇滚的人就不说这么没水平的话。
  “我就是这么说的。”
  于是裤子笑了,说姑娘你一定要这么真实下去,否则我断定我哥们会甩了你。
  我问裤子你为什么没有很多朋友。
  裤子说他们能叫朋友吗,他们全都想强奸我。
  我说裤子这是为什么。
  裤子说因为他们就是想强奸我。
  我于是很无语,借助摇滚乐,我才能明白裤子。
  然后裤子带着满脸无奈离开了他的唱片,枪炮和玫瑰仍然肆无忌惮地发泄他们的欲望和伤痛。
  如裤子所说,摇滚乐是安慰。
  第三部分见网友去了,让人骗走了
  据说有一个人消失了。
  千千告诉了我这件事,她特意跑了过来。
  一个人消失了!
  千千说有人问她是否有很久没有看到的同学。
  千千说她当时就想起了我,于是她说有。
  那人问她多长时间了。
  她说四五天了吧。
  那人说你怎么不早说。
  她说没什么奇怪,我告诉你做什么。
  那人说学校里某个学院不见了一个女孩子,现在学校进行统计,是否有更多的人失踪。
  她说那没关系,那人在绝不失踪,她在“家”待着。
  千千跟我见面不止带来一点点消息,她就是我的一小通讯员,学校里边的事儿一件不漏全吐出来,我佩服她的脑子里有无数散装的消息。
  比如她这次就说谁从宿舍里搬出去跟女朋友同居生活。这不是重点,她的重点是后面的——万一被学校里发现了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叶子的事就没见她说过一句不放心的话。千千朵有一特点就是认为那些自作自受的人绝不值得同情或者她见死不救,所以你能看到他看小说是多么的爱憎分明,又哭又笑,简直吓死我。如果我不上课,然后我挂了科,她只会说两个字——活该。当然,是挺活该。但是朋友交过来不是光想听他骂活该的。
  这个女人有时候就显得纯洁过度,说了一通才发现得了问题似的:“你跟计飞宇算不算同居?”
  “我来看看他,合法同居。”我笑着说。
  “你们要结婚了也是合法同居呢。”她也笑,不怀好意。
  千千走后我想着她给我的第一个消息:一个女孩子消失了,不是我。她做什么去了,见网友去了,让人骗走了,出走了,甚至跟人私奔了……那个女孩子会回来,会死,会永远失踪……我觉得很难过,我真怕谁跟我不告而别,跟我玩失踪游戏,于是我提起笔做天才写小说,用笔写字这件事情很累,我需要键盘的力量。我曾经问过计飞宇敲键盘的声儿像不像摇存钱罐,硬币的声儿。
  “我说是打铁。”
  “没关系,反正就是钱跟钱碰撞的声儿。”
  我没完没了地听歌,看书,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很腥,我再把鼻子凑过去像狗一样闻计飞宇,他伸出一只手挡过来盖在我脸上:“别乱来。”我抓住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我问痛还是不痛?
  “痛!”
  我又说你能咬我的大腿一口吗?我咬了我的胳膊发现不疼,我够不着大腿。
  他用啤酒瓶敲我的脑袋,“别这么傻!”我不是第一次为一个失踪的人感到难过,很难过很难过,我要哭了。我靠着计飞宇说我它妈其实什么都不是,我不想写小说了,我担心更多的人失踪,我怕死了。当初肖亮在高三突然就失踪了,像QQ突然掉线似的,然后老师然后CC都告诉我他转校了。那一次,我一个星期胖了不止五斤。
  “失踪跟你写什么没关系,我只知道看过你写的东西,我绝不会失踪,谁知道你会写些什么出来,正如你让我觉着有时候说它妈的很爽一样,是惊奇和传奇!”他身上有股……太阳和……草的味道。
  肖亮一靠过来,我就像是坐在船上。我很晕船,我也担心,我不会游泳。
  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也失踪了怎么了?
  他说我不能让你失踪,因为你在我身边待着给了我安慰,让我甚至觉得人可以很简单地活着。
  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像是没有我就会死一样,这话说出来很做作。
  他说你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其实在很严重的心理问题吗?你带给我的安慰给了我很多勇气,这些话不是一开口就能说出来的。
  我说我现在不能给你安慰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其实很难过。
  很多人令我难过,我说不出来,于是我一个人逃了课在学校里晃悠,找自己丢了的魂儿似的,但我屁也找不到,除了空气还是空气,千斤重,简直就是要压死我。
  第三部分他说再见,我很愉快
  当我看见这个人时,他正坐在树阴下,脚边有一台很旧的电脑,眼睛像是在找什么自由的东西,说实话他很像一个天使,我讨厌这种人,我觉得很沉重。当然他的眼睛很温柔,令我觉得自己又会发贱的温柔,面貌生得很好,腿很长,精壮,我想这个人长得勾引人,跟计飞宇比起来他顶多是老了点儿或者可能不太懂股票。
  我说你干什么?
  他说卖电脑。
  我说怎么卖?
  他说论斤卖。
  我说多少钱?
  他说十五块。
  我说能用来做什么?
  他说自杀。
  我说我买。
  他说你不问为什么?
  我问为什么。
  他说打开一个word要半个小时。
  我说很好,我买。
  他说我不卖给你。
  我说为什么。
  他说我不想。
  我说为什么不想。
  他说你用不着。
  我又说为什么?
  他说你跟我来你就会明白。
  于是他拉着我的手走,我跟着,他带着在太阳下晃动。
  我说你要带我回家睡觉吗?你来大学里找人或者你是喜欢年轻、单纯的小姑娘,她们真是容易上当!你会让她们失踪还是死了?
  他说我要找一个浑身上下带着痛苦、搞不清楚生死、活得很乱的单纯女孩子。
  我在心里笑,我想哈,这人真它妈浑蛋得可以,这世上有人天生是为着你存在的么?你找上我,真是它妈瞎了眼睛了。
  他又说你为什么不反抗?
  我说我为什么要反抗。
  他说你怕不怕我强奸你?
  我说怕。
  他又说你为什么不反抗?
  我说你的手很大。
  他在笑。我甚至认为自己敏感到周围的树枝也在轻颤,我的皮肤甚至也在跳动。他的手放开我的,搭到我的腰上来,我的腰比以前肥了一点儿,几天里我拼命里吃蛋糕、牛肉、巧克力和雪糕,我饿了很久以后以为可以拼了命的吃,但我还是胖了,我的脸有点儿崩,我一笑我就觉得我脸上的眼睛鼻子嘴巴什么的全让我给扭曲了,跟我的照片有得一拼的丑。
  后来我说我是你找的人吗?
  他说是。
  我想真见鬼了,于是又问道你找来做什么?
  他说你说呢?
  强暴或者杀了或者跟她结婚。
  我说你会强奸我吗?
  他说不会。他的手顺着我的腰往上爬,爬到胸部下面一点点碰了一下又滑了下来。他说我想吻你一下。
  我说好。我说你要小心一点儿,不要咬破嘴唇,我有爱滋病!
  于是他哈哈大笑,带我走回去,那台破电脑还在,他把它塞进了垃圾车。
  他问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我说强奸犯或者作家。
  他说你好聪明。
  我想我它妈就是一傻B,我说你会写我吗?
  他说会,又不会!
  我说你不写我,我就会写。我写不来别人,我只能用第一人称写自个儿,我一辈子也深究不了别人在想什么。
  他笑了,我瞪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前几年一个叫宁肯的出过一本书叫《蒙面之城》!”
  “我知道这回事。”我说。
  “我觉着你这人挺爱看书才是,爱看书的人也爱跟自己较着劲儿……”他的语气挺讽刺庸人自扰。他还说胡思乱想的人有两种结果,一种就是把自己弄成了天才,另一种就是把自己给杀了。
  “很多天才都自杀了。”我说。
  他说天才自杀是死于天才的寂寞。
  我想这又是谁在胡说八道。
  “小姑娘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得承认做人有顶多无奈,承认就可以了,不用想那么多,别跟别人一般见识。”
  “我跟谁见识都不一般,我为什么要跟别人一样,我也从来没打算跟谁一样,我是个最简单的人”我吊起眼角说,这表示轻蔑。
  “我告诉你,你得想一些具体的事儿,比如工作比如活着,这不是什么小事儿,件件都是大事件,你把这些事给做好了,你就显出你的意义来了,你也就不会闷头闷脑的什么都搞不懂,只知道闷自个儿的脑子,你看你就越来越傻了!”
  “你这人绝对是疯了,你应该在大马路找一人讲你的大道理!”我骂道。
  “绝对不是。”他自我满足地笑。
  我想也许他认为人很需要和解,不只与人、与生活、与世界,也包括自己。
  他说再见,我很愉快。
  我说滚蛋,我想呕吐。
  于是他给我一个戒指,银色的,是烟盒的锡箔纸折的。
  他走了。
  我说它妈的!
  我走在路上,把那只戒指吃了,在嘴里积了很多口水才把它吞下去。回到宿舍里我听了几首Richy Martin,我突然希望我像矿泉水瓶子一样让开水烫一下,让自己变形。没准我是该去迪厅里把自个儿扭曲了。
  这个人影响了我,在我处于最坏状态的时候,是好是坏我根本就分不清,我只知道我比从前更难过。
  我来到计飞宇的房子里,我对着他哭,我发现我的悲欢严重地左右了我,我说我的脑子真的坏掉了。我根本就是觉着我把自己给扔了,捡了一我不认识的人回来了。我是个浑蛋,傻子,我就是蛋白质灌成的。
  第三部分一条通向死亡之路
  失踪这件事情一直在影响我,令我丧失一切兴趣。我忽然很想死,我站在校门口望着校园里的时候。那条林荫道一通到底从南门望到北门,两旁的树阴罩下来,到达不了的地方,在中间呈现出一条阳光的白线,刺目、眩晕,像一个浓缩的舞台,我永远无法涉足。一条通向死亡之路,我想在一秒钟里速朽、灭亡。这将是像渔场内在太阳下暴晒的小鱼儿似的萎缩、干枯,我瞬间就转变成了木乃伊,这个想法当时震住了我,我呆呆地站了足足十分钟,直到一辆来不及停住的自行车把我撞在地上,我站起来从一线阳光中穿过,我穿过了我的身体和影子,它们很痛。
  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怎么了,我真想把自己给灭了。
  叶子、千千、东瓜都很紧张;说我中邪了。东瓜骂我更年期,他甚至傻乐说该拿浓硫酸给你洗洗脑。我咒了他一辈子找不到女朋友;跟母猪结婚;生一群四不像。他也顺着我的话接着唱:“生了四不像我就发财了。”
  我的难过让我自己以为我完了,但是我的朋友还在,亲情还在,友情还在,爱情还在,我忽然舍不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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