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男人-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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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咬牙,把一箱推了过去,老头这才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老头津津有味把一支烟吸完,这才正经对我说了一句话:“你这小子,当上了一个什么破王就嚣张了是不?不把我放眼里了?”
四个人一起媚笑着说:“不敢,不敢。”
我对安使个眼神,她机灵上前使出自己的撒娇神功,乖巧给老头捶背。可好象起了反效果,老头说:“你看看,你连一个小你十几岁的小女孩子都不如。”
妮娅和索菲捂上小嘴偷笑。我一脸无奈,不就是当时把你忘记了吗,这么苦大仇深的。
“这次我来也不光是想找你麻烦的。”老头似乎看出我有点坐立不安,“还带了这个给你。”
说着,小声念了一小段咒语,从自己的戒指里拿着一本书,[魔法概要]。
好久没看到这本书了,感觉有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情绪。
老头自顾自的唠唠叨叨的,根本不理我还在缅怀过去:“知道你现在人贵事多了,不是当初那个傻小子了,刚给你一个助教的头衔,你就给我捅了那么大一个篓子跑路了。要不是看在你资助了那么多有天赋的孩子们的份上,我才不会跟你送这本书过来。”
“他们,现在还好吧?”虽然跟这些孩子接触时间不长,但是毕竟也算是莫拉雷斯家族的一份子。
“嘿嘿,比你这两个老婆争气多了,”他说的是安和妮娅,“才两年多,就有六个五级的了,其他最少也是四级。”
安听了,很不开心的噘起嘴,我见了忙打圆场:“那都是我当年太帅的错……”
“事情是这样的,你跟莫里哀那老东西的那事我知道了,毕竟你也是从我的学院出去的。那老家伙估计是丢人到家了,也不敢跟说这事,倒是告诉了我另一件事,你要小心点。”
“哦?”我竖起耳朵,听说跟我有关,三个老婆也聚精会神的听。
“现在出现了一种新兴的魔法系别,不是已知的任何一种魔法,叫做召唤系,可以召唤强大的攻击性生物,虽然召唤时间跟魔法大小有关,可是目前有人亲见的召唤还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怎么个恐怖法?”连寡言少语的索菲也有了兴趣。
“有人看见,一个召唤法师召唤了一只不知名的魔兽,当那只魔兽攻击了所有的人之后,最后把施法者本人也吃了。”
“啊!”三女齐齐惊呼。
“而且据我的消息,这些召唤法师跟你的最大那个对头,安德列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说是他搞出来的,我一点都不惊奇。”
“如果召唤这么多强大的魔兽,都留在这个世界上,那不是很危险吗?”妮娅毕竟是一个统领万民的女王,还是很关心民众。
“那倒不会,因为施法时间一过,那些魔兽也就消失了。”
“哦,那还好。”妮娅长舒一口气,拍了拍胸,咦,好象又长了一点。
“我担心你有事,再说你现在大小是个王了,估计也没时间练习魔法了,不知道水平会不会退步。我现在把书给你,就是不想你死在安德烈那个矮子手上。”
原来安德烈也是个矮子,难怪这么讨厌。
“院长,我原来的那只魔兽……”魔法比赛我赢了后,把比尔兽送给安了。
“哦,你看我这记性。”老头又打开空间戒指,掉出来一团白白的毛茸茸的东西。小家伙似乎刚刚在睡觉,昂起脑袋看了看四周,然后欢快的跑到安的脚边,又叫又是蹭。
安开心的蹲下来,抱起它:“比比~~~”
比比?这么难听的名字?
比比也能通人性了,嗷的叫了声,伸出舌头开始舔安的脸。安咯咯的笑。
“来,见见我老公,你可是他赢回来的耶!”安抱着比比走到我身边,它伸出鼻子嗅了我几下,似乎对我不太感冒,又回头去继续舔安。
“好啦好啦,老头子我要办的事都办完了,现在肚子饿了,听说你的烧烤水平不错,是不是……”
我抱歉的朝院长笑笑:“不好意思,我卖身不卖艺。”
……
院长在这里呆了两天,有他的指导和那本久违了的书,我觉得原来已经荒废了的魔法又重新熟悉了起来。
可是召唤魔法,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我一页页的看着书,饭都忘记了吃,看着看着,我觉得其中提到一句话是我目前为止最大的收获“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一样,本质上只是辅助其他的魔法,加大魔法的攻击性或防御性,就比如盐,本身不是用来填饱肚子的,但有了盐的食物,就变得可口。”
魔法现在给我的感觉,就象原本是一个交口称赞其美貌的美女,说得神乎其神,接触之下才发现,也只是一个平平常常,一样有着喜怒哀乐,会生气会撒娇的小女子而已。
魔法是这样,世上什么事何尝不是如此呢。
两个月后,老道估计是太想在有生之年能坐上统一的新凯撒宰相之位,极力怂恿卡卡出兵。而卡卡本来就是个暴力份子,也颇有些意动,加上这段日子军队里只是训练训练再训练,士气再提高的办法也只有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了。
和众大臣,将领们热闹的辩论了一番,决定在秋收之后动手。现在的凯撒已经不是传统的那个游牧民族了,已经有合适种植的粮食了,虽然很多人期待全种烟草。
现在预备兵力约有三万,正规军四万,就算打上一仗也是可行的。可从内斯塔那里传来的消息证实了,鲁鲁那边和安德烈的确有了合作的事实,召唤魔法也是安德烈鼓捣出来的。
唉,他就不能老老实实过完下半辈子吗?
我估计我们出兵后,这老小子十有八九会出兵在边境骚扰。如果我们战事不利,他就很可能从骚扰变成实实在在的入侵。塞班又隔得太远,帮不上什么忙,卡拉格?慢吞吞的骆驼可以把我的儿子或女儿急成早产儿。所以这仗,打就要赢,而且要打大,最好是全灭了鲁鲁现在估计只剩7万左右的军队。
出征前有不少事要做,比如政治攻势。共产党就很喜欢搞这一套,对于一个内部不稳的国定来说,是非常有效的。我们的口号是“融合所有愿意建立一个新的团结、安定、强大的新凯撒的力量”。
我个人也想早点结束这场北方战争,回到塞班去,那里才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家,才有归属感。不过就算回去了,很可能等待我的还是统一四分五裂的安布恩的使命,谁叫我有个有过那一段经历的老婆呢?
第五章 第三十六节 统一之战(1)
更新时间:2008…10…24 14:13:38 本章字数:5279
骑兵25000,步兵15000,加上辎重等后勤部队,总人数接近五万,这就是出征鲁鲁的全部班底。
最高统帅我犹豫了良久,最终还是决定诺里为正,阿德,大胡子为副,加上夫刚,睡神,点心,魂,阵容已经非常强大了。而我自己,带着光明法师为主的法师军团,慢慢的跟在大部队的后面。
旌旗遮天,一面金黄的大旗上一只俯视下方的鹰,象征新凯撒在卡卡的带领下最终将君临天下。25000个骑士,25000匹马,光是这气势已经让我震憾良久。可是这一仗完了,又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这两万五千人并没人穿上最新的那种盔甲,如果穿上的话,没走一天那马就累死了,所有的盔甲全在后面,由负责押送辎重的布什看管,他的三千驼马兵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除了速度外,其攻坚能力比狼骑甚至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选择在秋后出兵,一方面固然是考虑到粮食,另一方面就是要用到的火药炸弹,天太热了上路也不安全。投石机等攻城器具也全是那些驼马给拉着。
出兵前我和卡卡,老道以及大大小小各级官员和将领讨论过,现在鲁鲁那边无论是士气,人心向背,以及物质贮备都不如我方多,而对方有17座城,而我方兵力相比之下则显得不足,不可能一一攻下然后派兵驻防,那样会使自己陷入窘境。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一举攻下王城,鲁鲁的统治也将覆灭,其他城可以传檄而定。
两万五的骑兵一起上路,场面还是很壮观的。天不热,入秋后的温度明显降了下来,晚上的时候夜风甚至还有点刺骨。长长的队伍一眼望过去,前看不到头,后看不到尾。步兵则跟在骑兵部队身后,同时也可以保护冲坚能力强,但反应和转身均很慢的驼马兵部队。
路上只有几只大胆的秃鹫远远的停在路边冷眼看着我们这只出击的大军,其他动物远远就感觉到了巨大的人气而逃得不见踪影。
诺里身为统帅,骑的马也比别人的大一号,身上那件金黄色的披风却是卡卡赐的,果然一点小恩小惠就让这个从没带领正规军的男人感激涕零,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攻不下王城,他就埋在那里。
好汉子!如果换了是我,最多也是屡败屡战,绝不会不成功便成仁,我的小命可值钱得很呢,再说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就便宜别人了?这种吃亏的事我才不会做。
诺里此时和大胡子围在我身边,一左一右把我夹在里面。他低下头询问我:“殿下,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您决定要强攻王城,而不愿意一步步来,把鲁鲁的势力一点点的吃掉?”
大胡子的脸上分明有同样的疑惑。
“我亲爱的大统帅,这次打赢后,你至少也可以封候拜相了,用不着这么低声下气的和我说话。”
“殿下,一方面是出于我对您由衷的敬佩,另一方面,您这只魔狼也实在太矮了。”诺里苦笑着说。
魔狼听了很不高兴,张大嘴吼一声,诺里那只硕大的马立即浑身一抖,腿险些就软了下去。
“看吧,不是块头越大就越有用的。同样的道理,我们刚到这里的时候,兵力勉强说是有一万,鲁鲁有十六万正规军,现在呢?我们有了五座城池,而鲁鲁现在兵力也就七万左右,跟我们差距也不大了。”
“可是其他王城周围的城市不会放任我们进攻王城而坐视不理,这样的话他们如果前面夹击,我们不是很危险?”大胡子也问了。
“如果你们是鲁鲁,会不会想到我们不是一个个打下所有的城,然后再去王城?”
“如果是我,当然不会料到,这样风险太大了。”
“如果你们想不到,鲁鲁也一定想不到。我们只要在沿途打下一个城市当作中转和补给点,就直扑王城。你们也应该留意到了王城的位置,周围所有的城都是以它为圆心而建的,所有的城市最快到达王城也需要四、五天的时间。我们如果一开始装作朝西部腹地进兵的样子,王城的机动部队一定会出来追击我们,想和守城部队合围夹击我们。我们只要在适当的地方小小的设下埋伏……嘿嘿。”
“而且我也考虑到了王城的坚固情况,所以带了大量火药弹和投石机,只要打下了王城,就不信鲁鲁这只掉了毛的山鸡还拿什么装凤凰!”
诺里和大胡子听了我的话,也有了一定信心了。不过平心而论,我自己也觉得这个计划风险太高,要不是凯撒人的拳头比脑子大,我也不敢这么冒险。如果换成是老克里斯蒂安或者安德烈,我才不会决定这样去送死。
王城和普牙之间,就隔着一座加卡城。防军应该在三千左右,不过军心应该不稳,作为鲁鲁和卡卡势力之间的焦点,相信守将天天也是坐立不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城下突然就被围了。
而我也派内斯塔去完成政治攻势的任务,无非是许一大堆空口承诺给将领和官员,再把一些对民众有利的政策宣传开来。不过目前加卡城方面还没有什么有利消息传来,而王城那边,作为鲁鲁的首都,政治金融军事中心,下级军官和官员已有一大批愿意效忠卡卡的了。
我也深深体会到了,这个世界同样是讲究“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凯撒本来就应该是卡卡的,加上鲁鲁的统治……这大概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吧。
第六天开始,视野里就出现了敌人的斥候,只是不知道是加卡的还是王城的,看来鲁鲁也学乖了,知道派斥候的重要性。而加卡城方面也终于有了回应,对方愿意效忠鲁鲁,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要和最新出炉的凯撒第一勇士,也就是大胡子单挑!
“这算什么条件?”我看着斥候送来的消息,递给大胡子和诺里看,哭笑不得。
“殿下,依我对这个民族的了解。对方应该是有心效忠陛下,但又不愿意冒着不战而降的名声,毕竟这是件很丢人的事。也许他觉得如果败在门迭塔将军手里,就有了下台的借口了吧。在凯撒,毕竟对勇士的崇拜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夫刚的话。
真不明白这样的民族所谓的传统,不过也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兵不血刃。这战场每死一个人,都算是未来的凯撒臣民啊。
“愿意你的名气这么大,早知道当初我也上去试试,反正有殿下在后面撑着。”睡神眉开眼笑的说,一边用手肘捅捅大胡子。
“去你的,那里你不知道在哪旮旯睡觉呢。”大胡子笑骂道。
“你们当我是保姆啊,每次这种事都要我在旁边当护士,我又不搞制服诱惑。”
“制服诱惑?那是什么?”所有的人都不明白。
“呃……反正听说是矮人族很喜欢的一种东东就是了,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说着这里,我脑子里却在幻想如果回去叫安换上一套白色护士服,娇小妩媚装嗲撒娇的样子……不知不觉嘴里多了很多分泌物。
今天就是那个要单挑的日子,以防有诈,我还是在王城到这里的必经之路上,布下了一个八卦阵。
风很大,吹得人的眼睫毛都倒着长了,看着眼前这座低矮的城池,我也明白了对方只是要求单挑而不是要求兵战了。
这座城大概也就三米多高,一个士兵托着另一个,毫不费力便可以翻过城墙去。而城墙上对方萎靡不振的精神,和看着我方银光闪闪的新式盔甲诧异的表情,也是不敢死磕的原因吧。
城门大开,一人一马,就这么独自走了出来,倒也有几分英雄无惧的意思。走到离军阵还有一百步的距离,高声叫到:“加卡城守,皮萨罗敢请第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