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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费德鲁斯的遗言(第一部)-第16部分

小说: 费德鲁斯的遗言(第一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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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恐地瞪着眼睛看他直起身子,离身的瞬间仿佛再次嗅到了那股熟悉的硫磺味。我看向信士,那个噩梦般的晚上,我以一个孩子的身躯从死神手里夺回了哥哥,第一次嗅到了真正的枪火味,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杀戮。现在,这个黝黑的炮筒正顶着我的腰——Kei的手正握着他。
  “安静,Syou,给我安静。”
  信士还在听他的流行乐,闭上眼睛。
  Kei单手点了一支烟,视线越过我飘向黑洞洞的窗外。东方已经能看到一点鱼肚白。
  “或许,再过一会儿就能看到海了……”
  他喃喃自语,把枪慢慢移到我的背后。

  第十七章

  浑浑噩噩地,我终于正式意识到,这是一辆开往Mallarpa的火车。我的命运正在离那个荒蛮之地越来越近,噩梦一样的城市,漆黑的街道和耀眼的霓虹,形如鬼魅的人影。我曾以仰视的角度去看那个世景,墨蓝的天空蒙着一层淡淡的硝烟,星空化为白色的飘带。那个除了死亡之外模糊一切的世界。
  Kei似乎在不停地抽烟,让我想起了很多事情,这是我熟悉的烟味,味觉会解读人的记忆。
  确定,那时我做梦了。
  我再次看到了落雪的M市,梦到了那里每个人的虔诚的脸,佛之垂目下的人道,那些绰约的背影,还有红而不腥的天空。
  睁开浑浑的眼,望到头顶昏朦发白的天。这是现实还是梦境?
  终于,又到回到起点。上帝并没有让我呆在M市一辈子的意思。我这一辈子,最终都留在了Mallarpa,神明不可思议的力量操纵着每一个人,他以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来完成每一个游戏——或许,我们的人生,在他手中只不过是一场游戏。区别在于复杂与单纯。
  我有一本珍藏了很久的书,后来随着我一起在历史中变老发黄。它记载着先辈们的哲理,被人传诵很久,最后化成铭印的文字刻在了白纸上,以人们最常用的方式流传给了后世。即使历史陈旧,哲理不会衰老。
  书上写:对许多人来说,恶人的成功是一种诱惑。
  我是个恶人,只在人们眼中是个英雄。
  Kei曾对我说,所罗门是富裕之王,凯撒是英雄之王,但定论因人而异,在有些人眼中,所罗门是小偷,而凯撒是强盗。
  Kei问我愿意成为哪一种,我合上书。
  我情愿是一只兔子,我说。
  Kei笑了笑,那亚瑟王呢?
  他只有一只圆桌,和一桌子的骑士,他不是英雄。
  为什么?Kei问。
  真正的英雄只能是孤独一人,为了光荣他注定要孤独,他身边不会有人愿意成为陪衬,除了想顶替他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用手指细细溜过它精装的书脊,指腹掠过古老却不陌生的文字,体味这种人类繁衍世代积累的所谓”文明”。它教导着人类,像颗天长地久光芒灿烂的钻石,慵懒地横卧于历史长河,糟粕经河水沉淀,精华随时间奔流,目睹人世境迁。
  如今我抚摸它的手已是皱纹满布,可它依旧深黑不变,刻在记载文明的卷轴上。文明永远不会衰老,只有人,和人的心会被时间带走。
  我老了,纸黄了,可字还是深黑,刻在书脊上——《寓言》。
  为什么远在公元一世纪的古人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我问Kei。Kei回答我:因为他也生活在那个叫“社会”的圈子里,只是他所经历的东西远比我们多。
  二千年前的社会,和我们一样么?
  当然不一样,Kei回答,可是都存在阶级,有阶级就有反抗,有反抗就会诞生很多东西——战争、英雄、悲剧。战争产生英雄,英雄带来悲剧。
  战争是不是就像我们反抗义心堂那样?
  对。
  后来我又问Kei,英雄,是不是就像我这样诞生?
  Kei回以相同的回答:对。
  可我觉得自己就像雅典人口中的皮西斯特拉托斯,是个篡位的僭王。
  Kei对我说:别傻了,英雄都是在别人倒下后才站起来的。所以,悲剧,就在英雄站起的脚下,刻在土地里。
  何其,一切都像是上帝手中的游戏。
  当我再次看到那片熟悉的天空时,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回到了命中注定的城市。这片酝酿悲剧的土地,悲唱咏叹的海洋,绰约的云影和刺眼如剑的阳光。Mallarpa再灿烂也只是一个白昼的炼狱罢了。
  火车徐徐进站,窗外可以看到大量滞留的逃亡潮。
  Kei收起枪,踹了踹熟睡的信士。他能在这样糟糕的空气里睡着也真是本事,我感叹着深呼吸——Kei拉开了窗,湿冷的空气立刻冲进瘴气弥漫的车厢。一阵凉气自肺叶弥漫全身,我感到Kei伸手拎着我的衣襟把僵睡麻木的身体从座位上拽了起来。
  “我们到了。”硬梆梆的语气标榜着他的怒气,“搬行李。”
  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人觉得有点恍惚不前,我拉拽着几个行李包箱走在Kei身后,一肚子疑虑——老板是怎么联络上我们的?除了东亚联盟情报局,又是谁要杀我?为什么杀手没有出现?……我忧心仲仲地走在Mallarpa进站口,与流亡潮互相挤压,警惕着潜伏于此的每一个不安分的家伙。
  然后,我看到了那个人——那个白人。他站在出站口的广场上,对我微笑,然后向我们走来。我只感到脑子轰地一声,脚步定在了原地,直至后面的人撞上肩膀。
  那个白人, 在咖啡屋撞上的白人,有一双褐色的眼珠。他穿着茄克衫牛仔裤,胳膊里还夹着那份报纸。Kei推了推我的肩膀:“你在干什么?”
  “你就是Syou吧?”他走到我眼前,视线几乎比我要高半个头,张嘴便是一口地道的汉语,“你就是Kei了吧,你们可以叫我Leck。我按唐先生的意思来接你们去他那里暂住。”他摸了摸鼻子自管自地笑道:“老板最近有点事情,明天才能赶回来。说实在,你们的归来突然地让人有点吃惊。”
  见我紧紧地盯着他的脸,这个叫Leck的奇怪男人立刻对我展示出无比无辜的微笑。他的眼角略微有点皱纹,这与他的表面年龄看起来不太般配。
  “我记得在火车上,看到你了。”我说。
  他瞪起了褐色的眼睛,该死的无辜,更该死地选择了一个该死的话题逃避责难——“Syou,我刚才就想说了,你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
  信士尴尬地咳了几声。妈的!我只能学他的无辜样子装了一次傻以求蒙混过关,所幸Leck也没再深究,我们彼此放弃了追问。不过,被他这样一问,他妈的又开始觉得疼了……
  “我想唐先生会很乐意看到你长大的样子,Syou。很多人都希望能看到你。”他伸手提过我手里等的部分行李,大步向站外的一辆轿车走去。
  唐先生?
  谁?
  我想不起这个“唐先生”是谁,或许我根本没见过他。不过,这个念头在到达目的地时彻底推翻了——我认识他。
  那个有着狭长凤眼与漆黑眼珠的男人。他曾在我进入M市军官子弟学校时在校门口与我握手。那时,金德文笑笑,说:“他就是那个样子——唐学优。”
  唐学优——坐在沙发里,长相上看来比我们初次见面时要成熟些,唯一没变的是那双狭长的眼睛,黑色的眸子里隐约可以看到一些似笑非笑的光芒。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不会像Leck那样轻易对我示好,或者允许我直呼名讳。他的手腕上带着一块纯钢质地的腕表,仿若在标示主人的身份一般发着隐忍的光芒,棱角分明反射窗外的阳光。
  当我正式坐到眼前时,保持着优雅坐姿的唐先生站为我到了一杯饮料。他的身形在阳光下看来修长而略显单薄,与他低沉有力的嗓音相比显得有些不和谐。
  “欢迎回到Mallarpa,Syou。”
  他扫视了一下我们三人,视线在我左侧略微停滞了一下——那里坐着Kei——这让我感到了不快。Leck坐在另一边,一语不发。
  “老板外出去处理一些事情,听说你已经到了Mallarpa,正在在赶回来的路上。”他看了看表,“差不多明天才能到。”
  “我们在来路上遇到了点麻烦,”我说,“火车上有人想对我们不利。”
  “哦?我的人并没有向我报告。”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连看都没看Leck一眼。我皱起眉毛,靠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效仿他的坐姿搁起了腿四处张望一圈。
  “如果觉得无聊的话,我可以陪你先在Mallarpa里逛逛,现在的Mallarpa你或许已经不认识了。” 唐看了看我,微笑。
  “也好。”我喝了口水,“不过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们住在哪里。”
  “一切都按老板的意思安排好了。”
  “听唐先生的口气,好像和老板很熟。”
  “他是老板,我自当为之效劳。”他说着,站起了身,用阳光包裹了半身立于我的视野里,五官模糊。“不过,Syou,”他忽然指着自己的右脸颊,“在老板为你接风前——你的这里,对,就是这里,还是治疗一下消消肿比较好——”
  随后,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丝漫不经心的笑容。信士又尴尬地咳嗽——靠!我恨这群家伙!
  Mallarpa在我眼里没变多少,还是那么阴沉灰调,只有外地人会以为这里是金钱与富裕的天堂。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建筑和不知道哪里出现的阳光,只有人穿得光彩艳丽。
  经过4年的建设,整个Mallarpa都沉溺于半成的奢华颓靡中,视线在新建的环城高架桥上显得无比开阔,夹于海洋和陆地之间,远远地飘到了天穹的最高点。我的身边只有Kei,不习惯长途旅行的信士不愿意再受折腾。
  Leck开车进入城市中心。视野一下暗了下来,头顶的高楼争相显示自己的霸气。但从车窗里望去,Mallarpa依旧很繁华,高楼大厦刺入云空,而尚未重建的地方仍然是Mallarpa遗留下的伤疤,惨烈地暴露在视野里。一群暴躁的治安队正在用棍棒驱赶人群,与之缠斗的是一条打着标语游行抗议政府的队伍,要求提高这里的移民待遇。路人的眼神都和八年前一样淡漠,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听耳机,看报纸,或者抬头看着头顶单色的天空。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向天空,发现路灯上空悬着一件红色外套,残破地在风中飘舞,灰茫茫中刺眼的色彩。我厌恶地别开视线。
  在市中心,我们遭遇了堵车,刺鼻的汽油味闷在拥挤的空间里。一辆大巴司机对着横穿马路的小孩破口大骂,而那孩子只是抱着一只包从我视野里飞快地跑了。
  刹那间,我看到了自己儿时的背影,淹没在Mallarpa的人群里,仿佛被野兽吞没。
  “你不会属于这样的Mallarpa。”
  Kei的声音突然传进我的耳朵。他看着外面阴暗的城市,景色在他的眼睛里随汽车飞快地移动着。
  “又是凭直觉么?”我头也不回地问他。
  “不,是预言。”
  预言家曾经用预言预知了皇朝的覆灭,而Kei用这句话预言了我的未来,以及这个城市的未来。鲜花、欢呼、掌声。阳光、微笑、蓝天。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臆想,唐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接通。
  “这回,他又做了什么?”他说,低沉的声音听不出任何语调,仿佛早就习惯了对方的定式骚扰。
  “在哪里?”
  唐收了电话。
  “调头,白莲湾,维多利亚。”
  “我们去哪里?”
  唐的表情看起来多少有点怏然,耸肩道:“赌场。”
  “我们去打架。”Leck开口,“帮少爷擦屁股,。”
  唐并没有阻拦Leck的多嘴。车已经调头,一路东行。
  “少爷?”我皱起眉,哪里来的少爷?
  “河锡?给我准备五十个弟兄到维多利亚赌城门口等着,太子爷又出状况了。”唐又开始拨打电话,“还有钱,别给我打哈哈放屁,太子爷在陈彪那帮人手上,半点差池都不能出。”他的声音依旧沉着淡定,有力地鼓捶对方的耳膜以标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他再次合上电话时Leck在一边淡淡地问:“需要我的人么?”
  “你觉得陈彪那点人值得么?”唐淡淡地说。
  “年轻人现在都火气旺——这才是最野蛮的战场。”Leck好似早就习惯,哈哈地对扑克脸打趣,“Syou!怕不怕?”
  “别说话像个老爷子!看在你还年轻的份上!打架谁没见过?”我回头看看Kei。那家伙似乎还在在意火车上的事,我将他的沉默当作默许,用力推了推Leck的肩膀。
  那绝对是一次偶遇,我对自己这么说,以宽慰自己告诫说并非是一时犯贱才去贴太子爷的冷屁股。不过那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样,你要我如何去想象这家伙的狼狈相?如果换成我是唐,可能会在第一眼看到时就放他自生自灭在该死的赌局里,直至把自己输得赤条精光!
  白莲湾是Mallarpa目前最繁华的区域,位于这里的多是赌场与高级俱乐部,新生代的花花公子们的游乐场,可我们并没有那份闲功夫去流连这些东西。直达目的地——维多利亚,这是一家中等大小的赌场,大多是小资产老板的败家子到这里寻乐,我们的太子爷偶尔也会来这里逍遥一趟,不幸的是他今天却吃错了药,与这里的巡场发生了口角直至他们后来所说的“肢体碰撞”。天知道那些巡场是从哪里来的,总之从唐的口气听来不好惹——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种世界,难免感到一丝紧张至极的快感。
  大队的人马已经在赌场门口迎接我们,五十来人的架势端得很正统,引得在附近游玩的有钱人向我们侧目。唐跨下车,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这时,一个小头目样子的人走上前,递给他一个箱子。他略微打开看了一下。
  “留几个人在外面把风,其余的人和我进来。”说完,他看了看探出身的我,“你在这里呆着就行。”
  我瞪起眼睛。Leck向我笑笑,跟在唐身后向维多利亚赌场走去,那里已经有人在等候,按照正统礼仪方式把他们迎了进去。
  “Kei,他看不起我。”我懊恼地靠在车上,望着在门口把风的家伙们点起烟。
  Kei没搭腔,我再次感到被冷落,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喂!聋了还是哑了?”
  谁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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