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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川岛芳子 作者:李碧华-第15部分

小说: 川岛芳子 作者:李碧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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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子初到陌生环境,蹲在她肩上,动也不敢动,只张目四看——如此苍凉的一个废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还是孤单的,上哪儿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个粗暴的声音把她喝住:
        “喂!见到皇军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颤。
        她倔强地站住——呀,英雄沦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镜,正视那意气风发的宪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换旧人。芳子不语,只对峙着。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终于坚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问:
        “你知道我是谁?”
      第三章
        ——“你知道我是谁?”……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限内——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内。
        她过去峰峰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做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错”!要认“罪”?
        芳子冷笑一声:
        “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真是啼笑皆非。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颌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帐。
        他出示一大叠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若干眼前。他读出名字:
        “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
        半生经历过的男人,原来那么厚!
        她打断: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
        法官又取过一大叠文件:
        “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志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诈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复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地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系”,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茨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关进来了,整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苦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
        “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克叫的尖寒。
        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劳子大喜过望:
        “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堂辉,乃肃亲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
        芳子脸上种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里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
        “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顽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唯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党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进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会,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壁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故国,汉奸罪名成立,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逐押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显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略呼嘻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
        “呀”
        她陶醉在这温饱满足中。个人同国家一样,真正遭到失败了,才真正的无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后,常为她流泪难过。女人虽爱吵闹,脾气粗暴,而且杀害丈夫案件之多,简直令人吃惊,但她们本性还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处决,完全因为男人!
        “我讨厌男人!”芳子对自己一笑。
        见到她们在哭,不以为然地:
        “哭什么?一个人应该笑嘻嘻地过日子。欢乐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烦死了。”
        她自傍身的钱包中掏出一大叠金圆券,向狱吏换来一个小小的邮票:
        “二万五?”
        “不,’他道,“三万。”
        也罢,三万元换了邮票。她埋首写一封信。纸也很贵,在牢房中,什么也贵,她惟有把字体挤得密密麻麻。
        信是写给一个男人——她终于原谅了他。
        一开始:
        父亲大人:
        新年好!
        哦!父亲大人。
        七岁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岁之后的养父,叫她一生改变了。——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变了。
        前尘快尽,想也无益。
        芳子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
        我时日无多了。简直是秋风过后的枯草残花,但我还是一朵盛开过的花!一个人曾经有利用价值多好!
        这小小的牢房没风雨,是安全的乐园,人人不劳而得食,聪明地活着。
        我有些抗议,听说报纸建议将我当玩具让人欣赏,门票收入用来济贫。投机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剧,并免征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临死会变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宽了,也不在乎了。我横竖要死的,所以什么也说不知道,不认识,希望不给别人添麻烦,减轻他们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过是死!
        没人来探过我,也没给我送过东西。牢房中一些从前认识的人,都转脸走过,没打招呼
        ——不要紧,薄情最好了,互不牵连又一生。
        落难时要保重身体,多说笑话呀。
        过年了,我怀念红豆大福。
        我总是梦见猴子,想起它从窗户歪着脑袋看外面来往的电车时,可爱的样子。没有人理解我爱它。
        可惜它死了,若我死了,不愿同人埋在一起,请把我的骨头和阿福的骨头同埋吧。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
        你一定要保重!
        芳子
        写完以后,信纸还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给画了猴子的画像,漫画似的。
        然后在信封上写上收信人:
        川岛浪速样
        恩仇己温,可忘则忘。
        狱吏来向她喊道:
        “清查委员会有人要见你!”
        芳子没精打采,提不起劲:
        “什么都给清查净尽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个大大的呵欠,气味十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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