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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双城记(上)〔英〕狄更斯-第2部分

小说: 双城记(上)〔英〕狄更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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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马人和马匹从雾的漩流中缓缓走了过来,来到邮车旁的乘客面前。 骑马人朝乘客鞠躬,并向士兵瞥了一眼,然后把折好的小纸条交给乘客。 马匹喘着粗气,从马蹄子到骑马人的帽子全部溅满污泥。“卫兵!”乘客郑重而自信地叫道。警惕的卫兵右手持枪托,左手扶枪管,双眼盯住骑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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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冷地答道:“先生。”

    “不用担心,我是特尔森银行的。你肯定听说过伦敦特尔森银行吧。我这回去巴黎办公事。这一克郎您拿去喝酒吧。我能看信吗?”

    “如果是这样,那您快看信吧,先生。”

    他在这边的车灯亮光中打开信——开始是默读,后来高声念起来:“在多佛等着小姐。”卫兵,你瞧,信并不长。 杰利,回去告诉他们,就说我的回答是‘复活’。“

    杰利在马鞍上吃了一惊。“这真是一个希奇古怪的回信。”

    他用最最粗哑的噪音说。“你把这口信带回去,他们就会知道我已经接到这封信了,就同我亲笔写的一样。 一路小心。 再见。”

    说完,那乘客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这次,两个乘客根本未给予他任何帮忙,他们刚才曾飞快地将手表和钱夹藏到靴子里,而现在正在装睡。这不过是为了避免意外的危险,别无他意。邮车开始颠簸着向下行驶,缭绕的浓雾紧紧地包围着它。卫兵不久便将短枪放到军械箱里,看看箱里的其它东西,看看别在腰带上的备用手枪,又看看他的座位下面的一只小行包,那里放了几件铁匠用的工具,一对火把和一只打火盒。所有备用物他都准备得十分周到,万一车灯被风吹灭,偶尔确有这类事情发生,他只消把自己关在车厢内,小心不要让火镰和火石击出的火星点着车内的稻草,要是幸运的话,在五分钟之内他便可以把灯安全地点上。“汤姆!”有人在车顶上轻声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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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乔。”

    “你听到那口信了吗?”

    “听到了,乔。”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汤姆?”

    “一点也不知道,乔。”

    “真是凑巧,”卫兵默默地想,“我自己也一样不知道。”

    杰利被独自留在浓雾和黑暗之中。 这时他已下了马,他不仅要让疲惫的马匹得以休整,还要清除自己脸上的污泥,摔掉帽沿上的积水,那上面大概已负载了半加仑水。他站着,缰绳搭在湿淋淋的手臂上,听着邮车的轮声渐渐消失,黑夜又重归沉寂;这才转身牵马下山去了。“从圣堂街一路急跑到这儿,老太太,我可不放心你的前蹄了,还是到缓路上再骑吧。”粗噪门的送信人看着他的母马说。“‘复活’。真是希奇古怪的口信。 对你可没益处,杰利!

    我说,杰利!如果复活成为一种时尚,那么你就真的要倒霉了,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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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夜影憧憧

    深思一阵,真觉得奇怪:每一个人对别人而言总是显得深奥而神秘。 每当我在夜间走进一座大城市时,我就有一丝严肃的思绪:那些在黑暗中的聚拢在一起的住宅各自隐藏着自己的秘密;每幢房子的每个房间又各自关闭着自己的秘密;而各个房间里数千只胸膛里跳动的每一颗心,就它的某些思绪来说,即使对于它最亲近的另一颗心,也是一个秘密。 某些可怕的事实,甚至于死神它自己,都可归结于此。 我再也不能再翻阅我喜爱的书本,只徒然地希望能及时读完它;我再也不能看透这神妙莫测的深潭,然而,当瞬间的光亮照射它时,我瞥见了其中埋藏的珍宝和积淀物。 那本我只读过一页的书必定是要被一把弹簧锁永久地锁住的;那深潭,我曾在光芒照射到它的表面时,茫然地站在它的岸边,注定也要被永远地封锁在冰封之下。我的朋友死了,我的邻居死了,我的爱人——我灵魂的相知者——也死了;而顽固不化、永垂不朽的秘密却牢牢地根植于人性之中,我也会将我的秘密隐藏在心底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所经过的这座城市的任何的墓地里,就我而言,是否有比那些忙碌的居民更加深不可测的死者呢?而就那些居民而言,是否有比我更神秘莫测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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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眠者呢?

    说到这一点,那骑在马上的送信人,正象国王、首相或伦敦最富有的商人一样,也同样拥有这种与生俱来且不能转让的遗产。 那封闭在一辆狭窄颠簸的旧邮车中的三位乘客也是这样:他们相互间神秘莫测,好似各自完全坐在自己的六匹马或六十匹马拉的车子里,彼此之间的距离仿佛有一个州县之远一样的。送信人骑着马,悠闲自得地缓步往回走。 他频频停在路边小酒店里喝酒,脸上流露出严守秘密的神气,还把帽子低压到眉头上。这种装扮与他的两只浅黑色的眼睛十分匹配,那双眼睛无论从颜色还是从形状来看,都毫无深邃可言,而且两者相距太近——好像它们害怕相离太开就会泄露什么秘密似的。 它们闪耀着阴险邪恶的光芒,裸露在一顶形似三角形痰盂的旧卷边帽和一条裹着下巴和脖子却垂拖到膝盖的长围巾之间。 只有在停下喝酒时,他才用左手移开围巾,腾出右手倒酒,一喝完酒又立即包了起来。“不,杰利,不!”正在马上反复思考一个问题的骑马人自言自语道,“这对你不利,杰利,杰利,你是一个本分的生意人,他的回复对你的行业可不利啊!复活!他要不是喝醉了才奇怪呢!”

    那口信弄得他疑惑不已,他几次不由自主地脱下帽子,抓抓头皮。 除了顶上凹凸不平的秃块外,他长着一头硬邦邦的黑发,参差不齐地向上直立着,蔓延下来,几乎连着他的肥胖硕大的鼻子。 这与其说像一颗人头,倒不如说像一件铁匠的作品——一堵布满钉子的墙壁的顶上,就是玩跳背游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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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手也要将他视作世界上最危险的对手,而拒绝同他合作,不敢从他背上跳过去。送信人要将这口信带给圣堂街旁边的特尔森银行门亭里的值夜人,再由值夜人报告那里边的各级管事。 当他带着口信缓步走来时,他觉得夜影里的憧憧幻影好象都是由那口信而来的;而那匹母马却认为那些幻景是由它那令人心神不安的私人麻烦引来的。 一路上,幻影似乎很多,因为每遇上一个暗影,它便倏然退逝。几乎在同一个时间,邮车正单调沉闷地在路上颠簸、摇晃、嘎吱着向前行驶,里面载着三位互相猜疑的人。 同样地,夜影在乘客们半睡朦胧的眼睛和飘忽不定的思绪的启示下,展现出种种不同的幻象。特尔森银行正在邮车里的幻影中繁忙地经营着。 那位在银行工作的旅客——一手挽着皮带,以便使自己在车身剧烈颤动时不至于撞到别人身上,而且可以使自己稳坐在他自己的位子上——半闭着眼睛,正在他的座位上打盹。 邮车那扇小小的窗子和从它那儿照射进来的昏黑的车灯光以及对面乘客的臃肿的身躯,都变成了银行,正在做着一桩大买卖。 驾具的吱嘎声便是金币的叮当声,而且在五分钟之内所承兑的国内外汇款票据比特尔森银行在三倍的时间内兑现的票据还要多。 然后,他眼前出现了特尔森银行的地下保险库,以及这位乘客所知的(他对此知道得蛮多)宝藏和机密,他带着一串大钥匙,拿着一枝火焰暗弱的蜡烛,走到里面,看到它们安全稳妥地放在原来的位子上,就如他上次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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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虽然银行几乎一直浮现在他眼前,仅管他一直置身于邮车中(那车子正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好像服用了麻醉剂似的)

    ,另有一股思绪在他心头翻滚,彻夜不停。 他现在正要上去将某一个人从坟墓里挖掘出来。夜的幻影并没有使他认定在他眼前浮现的众多脸孔之中到底哪一张就是那被埋人的真实面貌,但所有这些面孔都是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的面孔,它们因表情不同而容貌各异,而且全都呈现出一种死人般的陈腐枯槁的样子。骄傲、轻蔑、反抗、固执、顺从、悲伤的表情一个接着一个地替换着;凹陷的双颊,死灰的脸色,残废的四肢的种种变形也一个接着一个地展现。 但是那张脸大致上总还是一个人的脸,而且头上都长着未老先衰的白头发。 这位打瞌睡的乘客曾经上百次地问这幻影道:“埋了多长时间了?”

    回答总是相同的:“差不多已十八年了。”

    “你已经放弃了一切被挖掘出来的希望了吗?”

    “早已放弃了。”

    “你知道现在你又复活了吗?”

    “他们告诉了我。”

    “我希望你会喜欢生活”。

    “我不知道”。

    “要我带她来看你吗?你想去看她吗?”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五花八门而且自相矛盾的。 有时那断断续续的回答是:“等一等!

    如果太早见到她,我会死的。“

    有时是在一阵温柔的泪水之后说:“带我去见她吧!”有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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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着痴呆而惘然的双眼,说:“我不认识她,我一点也不懂。”

    在这种与幻影的交谈以后,这乘客在他的幻境中掘啊,掘啊掘——忽儿用一把铲子,忽儿用一把大钥匙,忽儿用他的双手——要掘出那可怜的人。 终于将他掘出来了。 那家伙满头沾带着泥土,忽然倒地化为尘埃。那乘客一下子惊醒过来,放下车窗,切切地感受到脸颊上的雾气和雨水。然而,甚至当他睁大双眼看着雾和雨,看着车灯游离的光芒以及路旁树篱在颠簸中向后引退的情景时,车外的夜影仍与车内的夜影融为一体。 那真真的圣堂围街边的银行,那真真的昨日的交易,那真实的保险库,那真实的送给他的快信和那真实的回复口信,全部混为一体,呈现在他眼前。 那幽灵似的面孔又闪现在那片浑沌之中,于是他又问它。“埋了多长时间了?”

    “差不多已十八年了。”

    “我希望你会喜欢生活。”

    “我不知道。”

    掘——掘——掘——直掘到两位乘客中的一位厌烦地一动,示意他拉起车窗,他这才安稳地拉紧皮带,研究起面前两张酣睡的脸,渐渐地,他的思绪又重新惘然地滑进银行和坟墓里去了。“埋了多长时间了?”

    “差不多已十八年了。”

    “你已经放弃一切被挖掘出来的希望了吗?”

    “早已放弃了。”

    当这位疲惫的乘客惊觉黎明来临,黑夜已消逝殆尽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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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这些对话还存留在他的听觉之中,好像刚刚说过一般——清晰得如同现实生活中说过的话一般,萦绕在他的耳边。他拉下车窗,向外观看刚升起的太阳。 外面是一片耕过的土地,土地上停留着昨晚从马匹身上卸下来的犁具,再过去是一片幽静的矮树林,树上长着许多火红的和金黄的叶子。尽管地面寒冷而潮湿,但天空却一片晴朗,太阳正在升起,灿烂、宁静而美丽。“十八年!”这乘客望着太阳说,“创造白天的仁慈的上帝啊!被活埋了十八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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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准备就绪

    邮车终于在第二天上午到达多佛,罗叶。 乔治饭店的接客人按照惯例过来打开门。他显得礼仪周到,因为在冬季,从伦敦乘邮车到这儿是一种奇迹,值得向敢于冒险的游客表示致敬。这时,邮车中只剩下一位敢于冒险的旅客接受致敬,另两位已分别在中途各自的目的地下车了。 铺满潮湿肮脏草褥的邮车里乌烟瘴气,光线昏黑,很像一个大狗窝。 乘客洛里先生,身着毛茸茸的衣服,头戴护耳帽,晃动着一双泥腿从邮车的草堆中钻出来,浑身上下沾满碎草,活像一只大公狗。“接客的,明天有到加莱斯的邮船吗?”

    “有的,先生,只要天气不变并且顺风。 赶着下午两点的潮水,开船最合适了,先生。 要床位吗,先生?”

    “我要到晚上才睡,不过我要一个房间,再给我请一个理发匠来。”

    “那么早餐要吗,先生?行,先生。 请这边走,先生。 把先生带到康科特客房!把先生的旅行袋和热水送到客房。 再给先生脱下靴子。(您那儿有一只很好的煤炉,先生。)另外你去叫一个理发师到客房。 好了,快到康科特客房收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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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

    康科特客房通常是专门留给那些邮车旅客居住的。 罗叶。乔治饭店里的人员对这个房间分外感兴趣,因为,那些旅客们常常是从头到脚厚厚地包裹在衣服里,进入房间之前他们几乎都是这一类人,而出来的时候却是各式各样的。因而,当一位六十的岁的绅士,整齐地穿着一套很旧却保存得很好的棕色西服,袖口上有很大的方形翻边,口袋上也有大袋盖,走进去吃早餐时,另一位接客的、两位门房、几位女侍者和女店主都不约而同地在康科特客房和餐室之间的过道上瞎荡。那天上午,餐室里除了这位身着棕色西装的绅士外没有其他用餐的人。 他在靠近炉火的餐桌边上坐了下来,等待早餐。 火光映照到他身上。 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如此安静,好像是坐着给画师画肖像似的。他看起来整洁而且有条不紊,两只手平放在膝盖上,轻轻晃动的马甲里的一只怀表正滴答滴答地发出一阵洪亮的说教声,好像要以它的庄重持久来对抗炉火的轻佻短暂一般的。他有一双健壮的腿,因而有些洋洋自得。 脚上那双质地精良的棕色长统袜显得合适而别致,他的鞋子和鞋带,虽然普通,却十分整洁。 他的头上那奇特小巧而且柔滑卷曲的亚麻色假发,紧扣在头皮上;这假发大概是用真头发制成的,但看起来更像是用丝线或玻璃丝做成的。 他的衬衣,虽然没有长统袜那么精致,却白得好似冲击在附近海滩上的浪头,或似在远洋里被阳光照得发亮的点点白帆。 那张惯于不动声色而且镇静自若的脸上有一双潮润而明亮的眼睛,在那头奇特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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