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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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谦之案:范本“夷”作“几”。
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
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
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
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
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
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
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
‘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
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
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
‘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
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
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
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
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
作“循”。“循”为“揗”假。
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
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
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
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
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也。”案毕
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
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
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
亦无以异于王本。
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
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
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
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
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
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
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
“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
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
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
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
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
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
‘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
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
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
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
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
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
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也。”又“正域
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
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
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
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
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
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
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
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
始、纪韵(之部)。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
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
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
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
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
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
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
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
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
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
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
物。”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
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
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
‘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
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
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
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
第十四”。
第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
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
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
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
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祝模馈治恰=裢醣咀鳌俊撸
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
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蒋锡昌曰:史记老
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
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
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
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
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
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
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
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
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
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
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
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
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
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
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
索隐:“犹,猿类也,卬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
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
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
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
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
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
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
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
是也。客、释为韵。
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
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
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
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
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
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
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
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
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
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
作“扑”。
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
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
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
浑古同声。”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
“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