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命 通 会-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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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火,火所宿处,喜春及夏。正印,华盖,平头,悬针,
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热气,喜土及夏。天德,曲脚。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贵,平头,聋哑,交
神,飞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处,喜金及夏。华盖,进神,平头,
飞刃,阙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聋哑。
己卯土,破堤败城,喜申酉及火。进神,短夭,九丑,阙
字,曲脚,悬针。
庚辰金,锡蜡,喜秋及微木。华盖,大败,棒杖,平头。
辛巳金,金之幽者,杂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
贵,截路,大败,悬针,曲脚。
壬午木,杨柳干节,喜春夏。官贵,九丑,飞刃、平头、
聋哑,悬针。
癸未木,杨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华盖,短夭,
伏神,飞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禄马,截路,平头,破字,
悬针。
乙酉水,阴壑水,喜东方及南。破禄,短夭,九丑,曲脚,
破字,聋哑。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华盖,平头,聋哑。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贵,德合,平
头。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
九丑,杖刑,飞刃。
己丑火,电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华盖,大败,飞
刃,曲脚,阙字。
庚寅木,松柏干节,喜秋冬。破禄马,相刑,杖刑,聋哑。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禄,交神,九丑,
悬针。
壬辰水,龙水,喜雷电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禄马库,
退神,平头,聋哑。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变化。天乙,官
贵,德合,伏马,破字,曲脚。
甲午金,百炼精金,喜水木土。进神,德合,平头,破字,
悬针。
乙未金,炉炭余金,喜大火及土。华盖,截路,曲脚,破
字。
丙申火,白茅野烧,喜秋冬及木。平头,聋哑,大败,破
字,悬针。
丁西火,鬼神之灵响,火无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
神,平头,破字,聋哑,大败。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华盖,大败,八专,
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阙字,曲脚。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坟墓,喜木及火与春。华盖,悬针,阙字。
壬寅金,金之华饰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头,聋哑。
癸卯金,环钮钤铎,喜盛火及秋。贵人,破字,悬针。
甲辰火,灯也,喜夜及水,恶昼。华盖,大败,平头,破
字,悬针。
乙巳火,灯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禄马,大败,
曲脚,阙字。
丙午火,月轮,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
平头,聋哑,悬针。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华盖,羊刃,退神,八专,平头,
破字。
戊申土,秋间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马,杖刑,破
字,悬针。
己酉土,秋间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丑,阙
字,曲脚,破字,聋哑。
庚戌金,刃剑之余,喜微火及木。华盖,杖刑。
辛亥金,钟鼎实物,喜木火及土。正禄马,悬针。
壬子木,伤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丑,平头,
聋哑。
癸丑木,伤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华盖,福星,八专,
破字,阙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禄马,福神,八专,平头,
破字,悬针,聋哑。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禄,喜神,八专,九刃,曲
脚,悬针。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禄库,正印,华盖,截路,平
头,聋哑。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禄库,平头,阙字,曲脚。
戊午火,日轮,夏则人畏,冬则人爱,忌戊子、己丑、甲
寅、乙卯。伏神,羊刃,九丑,棒杖,悬针。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华盖,羊刃,阙
字,曲脚,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禄马,八专,杖刑,
破字,悬针。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禄,交神,九丑,八专,悬
针,聋哑。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华盖,退神,平头,聋哑,
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马,大败,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变为小弱,小弱者欲变盛大也耶。
先贫贱而后富贵则荣华,先富贵而后贫贱则卑辱;不可以其先
贫贱而不论其富贵,亦不可以其先富贵而不论其贫贱也。且生
年属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则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时胎不
见他木,则以松柏论,万一上见杨柳木或柘榴木,则舍大就小,
不以松柏论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则木之小弱可知,若月
日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杨柳论,万一见松柏木或大林木,则弃
小论大,不可以杨柳论也。以至天上火、剑锋金、大海水、大
驿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灯火,
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
盛大者,或引凡而入圣,或先重而后轻,皆当从其变者而论之,
不可拘于一端。
甲子,从革之金。其气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则吉,
戊申乃金临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于
巳,水旺于子,纳音各有所归。又为朝元禄,忌丁卯、丁酉、
戊午之火。
乙丑,自库之金。火不能克。盖已藏之金自无克害冲破,
未有不显荣者,独忌己丑、己未之火。阎东叟云:“乙丑为正
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贵寿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则建功享
福,带煞类为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未成器,
金见火则成,多见则吉。”
丙寅,赫曦之火。无水制之则有燔灼炎热之患,水不可过,
独爱甲寅之水,就位济之。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云:“
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采发应,
主魁甲之贵。”
丁卯,伏明之火。气弱,宜木生之,遇水则凶,乙卯、乙
酉水最毒。
戊辰,两土下木。众金不能克,盖土生金,有子母之道。
得水生之为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
挺刚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特立独奋,随变成功;更逢旺
气,则有凌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己巳,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于我无伤;忌见生旺之金。
阎东叟云:“己巳在巽,为风动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
土,运规东南,方成材用,虽外阳内阴,别无辅助,则其气虚
散,更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伤其气。
木多却有归,盖木归未也。阎东叟云:“庚午、辛未、戊申、
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镇静,和气融洽,福禄优裕,入格则多
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爱之功。”
壬申,临官之金,利见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则
为灾害。《玉宵宝鉴》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复
旺,旺则伤物;不可见火,见火则自伤。”
甲戌,自库之火。不嫌众水,只忌壬戌。所谓墓中受克,
其患难逃。《五行要论》云:“甲戌火为印为库,含至阳藏伏
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复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气湮郁而不发,借己亥、辛卯、己巳、
壬午发,未木生之则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则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众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
祥莫大焉。《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
神俱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春夏为济物之气,多建
利泽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
破也。《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为涣弱之水,阴
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
均协,为贵达崇显之气。”
戊寅,受伤之土。最为无力,要生旺火,以资其气。忌己
亥、庚寅、辛卯诸色木克,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论》云:“
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
灵袭中,福庆之辰;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
贵公子多于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贵得丁卯、甲戌、乙亥、己
未之火,由合而来,以致其福。《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
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为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
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为久假
不归之徒。”
庚辰,气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丧其器,
病绝火无害。若甲辰、乙巳火,恶不可言;亦不能克众木,盖
我气亦聚耳。阎东叟云:“庚辰之金具刚健沈厚之德,禀聪明
疏通之性。春夏福祸倚伏,秋冬秀颖充实;入格则兼资文武,
带煞则好弄兵权。”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体气完备,炎烈炽化而不亡。
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盖金生于巳,而不能生败于午,绝
于寅而气散,复见生旺之火,乌可当之?《五行要论》云:“
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
凶之吉;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多
则烬矣。虽生旺之金,亦不能伤。盖金就我败,得金反贵。水
土盛者亦贵。惟忌甲午金伤之。《五行要论》云:“壬午,自
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
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癸未,自库之木。生旺则佳,虽乙丑金不能冲破,各归其
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宝鉴》云:“壬午、癸
未谓之杨柳木者,盖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叶稠,得
其时则富寿,非其时则贫夭。”
甲申,自生之水。其气流衍,宜有所规。亦借金生,不忌
众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
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乙酉,自败之水。假众金以相之,盖我气既弱,借母以育。
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则夭折穷贱。
丙戌,福壮禄厚之土。木不能克。忌见生旺之金。若遇火
盛则贵不可言。
丁亥,临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须得火生救之,乃
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
中含金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济之以水火旺气,
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龙之火。遇水方贵,为六
气之君火也。《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
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
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
越峻猛,贵局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烛神经》云:
“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
济物之功。”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
?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
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生于秋则狂狷折挫,劲气不伸。”
壬辰,自库之水。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若再见
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
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五行要论》云:壬辰
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
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类奸诈无德。”
癸巳,为自绝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壮厚
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
而进也。《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
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之
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败之金,亦曰强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
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
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科场建
统众之功,非时带煞,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乙未,偏库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忌己未、
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
为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
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煞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
寿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气极微,假木相助,
其气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阎东叟云:“丙
申,病火。以木为文明之德,以水为旷达之性,以土为福慧之
基;惟金为暴疟,纵有吉辰,革为不和之气。”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金
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见水多木盛而为
贵格。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
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
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
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阎东叟
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
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
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
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若见众火则丧气,惟
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
具仁柔义刚之德。科冬刚健无凶,凶为吉兆;春夏则内凶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