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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当心吸血鬼 by 林翊枫-第15部分

小说: ]当心吸血鬼 by 林翊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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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一路沉默回了程家。 



  下午去了御风堂,看到个以前没见过的新品种,还在襁褓中的狗妖。那一族里最后的遗孤。眯着眼睛蜷在摇篮里睡觉,浅褐色头发细软微翘;尾巴蓬松松地微卷着,覆盖了大半个身子,脸红扑扑的,在灯光下看来特别像刚下树的苹果,光溜溜的鲜嫩可口。小手紧紧捏着,放在下巴边上,口水都流在了手上还毫无知觉,不知道在做着什么美梦。 



  “想要吗。”见我看得出神,他使劲捏了一下那小孩儿的脸,问。 



  “啊啊?”我以为听错了,转过头见他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又说了句,“想要就给你。” 



  这时我的心就嘭嘭地跳了起来。他还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我,而且一送就是一个活生生的。 



  我看看他,又看看那个被捏得不舒服但是还是没醒的小家伙。就这样被当成东西送了人,程家的人果然都是这样的。只要不是人类,就可以完全不顾他们自己的感受,想怎样处置就随心所欲地处置掉。这几天心里都特烦,飞扬也是程家的人,他做这些,并不违背程家历来的规矩和习性。可是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他,看着就让人别扭。 



  他伸手过去,用两只指头把它提起来。“诶!小心一点!”我一把把它抢了过来,就算不是人类的婴儿,也不能这样随便捏着就提起来吧,掉下去可是很危险的。 



  “既然要了,就自己照顾它。”他看了看蜷缩在我怀里,这样都没被弄醒的小狗,说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出门去。我突然有他是故意在戏弄我的感觉。我有说我要吗? 



  就这样,一直被人家养着的我,突然肩负起一个巨大的任务。就是从今以后,要开始照顾这个屁大一点只知道睡觉的人形小狗儿。 



  这比在月圆的时候和飞扬搂抱着滚来滚去要辛苦多了。而且那种事情只会越做越爽,这个却只会越做越辛苦。 



  他绝对是故意的。要是这小家伙一不小心被我养挂了怎么办? 



  我瞪大了眼睛。 



  “我还是不要了!!!”我冲那门口嚎叫起来。 



  最迟明天就月圆了。 



  我坐在屋檐下,给这小东西想名字。此刻它已经醒了,在我旁边的小被子上静静躺着,瞪着一双老大的小狗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小狗儿,你说话的声音像人还是像狗狗呢。”我伸出一个指头去蹭蹭他的脸,碰到的时候只觉得象要捏化一般滑嫩娇弱。他伸出小手捏着我的指头,然后放进嘴里吮吸起来。 



  “痒死了,你这小混蛋。”小舌头舔着我的指尖,痒得我叫起来。 



  “他饿了。”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我起身,他就站在门口盯着我。手里拿着个奶瓶,里边装着乳白色的牛奶或者什么。 



  “他又不说我怎么知道他饿了。”我狡辩地看着他,“亲爱的,给我们的孩子取个名字吧。” 



  “谁是谁的孩子?”他问。 



  “他啊,”我指着被子上的小狗,“不是你给我的么,当然就是我们的孩子。” 



  他瞪我一眼,不理睬我的话,然后蹲下去,把小东西提起来。“喂,小孩子不能这样提!”我赶快把它抢过来,抱在怀里。这个人到底是真不懂怎么抱小孩还是故意的啊。 



  “呐,抱婴儿要这样抱。”我示范给他看。 



  “你怎么知道的。”他愣愣地问。果然——这人不是要虐待小孩,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抱抱。 



  “大街上随便看看就知道了,你平时眼睛长哪的呀!” 



  “没兴趣的东西我从来不在意。”他冷冷地说。 



  “哼,自然,程大少爷嘛,这些无趣的琐事当然没资格值得你注意。”这几天压了些火,平时我一般不爱和他抬杠,基本是事事迁就他。他事事都被我迁就,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我这样一说,他特别不满,用了一个和平日不一样的眼神恨了我一眼,然后把奶瓶往我怀里使劲一塞,转头几步走了出去。 



  我也懒得去追他,怀里的小东西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完全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



  “你妈和我吵架了,来填肚肚吧。”我把它放回去,伸过左手把他的背搂起来,让他呈半躺状,然后开始喂他喝东西。这小东西果然是属狗的,一瓶奶几下就灌完了,打了个臭臭的饱嗝,小手在我脸上挥来挥去,嘴里发出细小的只有它自己才听得动的声音。 



  “抱你出去逛逛吧,顺便要买点日常用品。”我抱起它,在他头上套个大大的绒帽子,把那双小狗耳朵遮起来,然后裹个小毯子,把尾巴藏在里边,这样就没人看得出它的真样子了。 



  不过说起婴儿的日常用品——要买些什么?我傻傻地站在超市门口,不知道该去哪个区。最后终于在一个刚做妈妈的小姐的帮助下,买了山一样多的东西提在手上。好在买了个婴儿车,不用一面提东西一面抱他,又逛了几家童装店,买了一堆巴掌大的衣服裤子,象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不过这样回去报帐一定会被飞扬踢飞的。现在小孩子的东西怎么就这么贵,一刷卡就上万,当钱是随地捡的。 



  同时我对当爸爸很辛苦这个道理有了直接的体会。如果不是飞扬送的,我以后一定要让它叫我哥,但是现在我决定,一定要在它脑海里灌输我是他爸飞扬是妈的念头。 



  我姓顾,小东西当然也要姓顾。我为什么要姓顾的,记得以前程老头说前人这样决定的。前人怎么会知道在银狼绝种几千前后又出现一个我。 



  想了半天,在到家的时候终于想了个自我比较满意的名字。顾纡儿好了,美丽动听,正好配这小东西。 



  我在走廊上遇到飞扬,然后给他说了。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问,“这个是女生的名字吧?” 



  我突然意识到我还不知道小东西究竟是男还是女,只是看着它这么可爱,就自然当成是女的。他一把把它抓起来,然后把它下边给我看,“有这个东西会是女的么。” 



  我再次傻了。 



  “我实在想不到什么好的了,这么费大脑细胞的事交给你了。”我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哀求。 



  “麻烦死了。”他留下这话,便不顾责任地扔下我们两父子跑了。 



  “你妈不爱我们了,可怜的小狗儿。”我抱着它,看着飞扬远去的身影,伤心地说。 



  最后取名字的事作罢,先叫它小狗狗或者小东西也无所谓,只是月亮逐渐升到天空正中,我感觉身体有异样的时候,才发现比预期早了一日。后院的人悉数撤走,只剩下我和我的小狗。我正犹豫要不要让人回来将它抱走,免得我不晓得失控了弄伤它的时候,飞扬就进来了。 



  我坐在后廊门前的木地板上,抱着小狗看月亮,屋里没有开灯,唯一的光是洁白的,由上边那个银色的物体带来的,照在我们身上,在屋里拖拉出长长的倾斜着的影子。 



  他走过来,将它从我手里抱过去。轻轻地放回我的房间。退出来,把门带上。 



  “呵呵,我以为你一辈子学不会抱小孩。”我没有回头,只感觉他的脚步,没有声音地走过来。 



  他从后边抱住了我,然后慢慢把我的衣服褪去,再脱掉自己的衣服。像仪式一样,小心细致,不缓不急。他的手从我身后伸过来,摸上我的肚子,一路往下,想要抓住那个地方。不等他得手,我突然转身,将他按倒在了身下。 



  “如果不是心甘情愿,以后不要来了。”我一面吻着他,一面说。话语认真,却不知道他是否有认真在听。 



  他没有回答,任我在他身上疯狂摸索,急喘呼吸,伸出手牢牢环着我的脖子,两只脚盘上我的背,紧紧紧紧地缠着我,不断地呻吟着索求。我将自己深深埋入他的身体,与他在这冰凉的木地板上狂乱地交缠翻滚,迷乱地做着我们早已在这样的月下重复过多次的事情。这个时候的飞扬,不再是平时那个漠然得像一座冰山一样的人,他像一团火焰一般,疯狂烧着自己的同时,也点燃我心里最危险的那条引线,于是情欲总是在这种时候,喷薄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我竟然醒悟。在脑海里翻找了多年,却突然在今日的此刻给自己指出了一条明确的路。 



  月圆之夜,我们总是这样缠绵不休。你不带感情,奉上自己。我给你我的一切,你从未去觉晓。你的眼里可曾有过疼惜,又可曾见过我的真心。你从来只追寻着你的家族所要追寻的一切事物,从不见在后面追寻着你的那个人。如果一切都只是怀着你的家族目的,我宁愿不再见到这样的你。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要将你的身体你的思想都榨干殆尽,我要你在我的怀里彻底屈从,从今以后,不管你和谁做着这样的事情,都会想起那个曾经在月华之下与你抵死缠绵纵使到地狱也不休止的人。记住我的红色眼睛银色头发,记得我的身体我的气息,记住我这个样子是只为你而存在,从此往后不再会有。 



  如果你从来没有对我生过真情,又何必这样践踏自己。我不苛求你给我你的真心,可是已不想再做交易一般这样与你下去。 



  你可有听到,亲爱的飞扬。今日别离后,若你不想泯灭了十七年里唯一一点感情,就放过我。如果你不愿意,我便毁在你的手里。与千万年来所有的异类一样,只是你们眼中可利用与不可存留的猎物,你要杀要剐,我都无话可说。 



  死在你的手里,我知足了。 



  指甲耳朵慢慢收回去,身体逐渐变回人类的样子。他已累得沉沉地睡去,我拿起衣服,回到房间。小东西在银色的光芒中甜甜地睡着。它睡的时候安安静静,醒的时候不哭不闹,象是永远在做着梦,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它以外再也没有与它一样的生物。也许多年以后,它会象我一样,得知自己的身份自己的故事,却身不由己地孤独生存在这个喧闹的世上。 



  “小东西,你就叫顾小银。记住了。”我吻吻他的小脸蛋,然后转身出房间。月亮渐渐淡去,风穿过树丛与走廊习习而来。拿了毯子盖在地上的人的身上。再最后看了看他,纵身一跃,消失在月色之中。 



  从此以后,我只是顾良辰,不再是程家的物品。飞扬,我们的交易已经结束,你不用再为了掌握我,因我的变身而搭上你自己,我也不以月圆为借口将你束缚在我身下。 



  从今以后。你是那个以捕杀异类为目的的猎狩者。 

  而我是猎物。 



  '完' 

  身世 



  阿莫对我所调查的事情并不热心,甚至有点心不在焉。我们翻了很多资料,最后坐在电脑前慢慢总结。 

  “你出现的那时还没有人类。而有关人类的起源,最主要有盘古,女娲,上帝造人,和进化几种。”她拿着笔,在纸上勾着。 

  我点点头,这些我当然知道。 

  “现在所谓的最科学的一种说法是,人类是由在约2000多万年前生活于非洲的森林古猿进化而来。而开始有人类智慧的‘人’,则不超过二十五万年。另外分子遗传学家的主要推断中,当今人类所有各个种族共同的女性祖先,也就是人类始祖夏娃,其生存年代大约距今15万一18万年之间。”她边说边看看我,我继续点头。 

  “而根据中国的传说,女娲的名字,最早出现于屈原的《天问》:‘登立为帝,郭道尚之?孰制匠之?’。传说里女娲是人头蛇身,然而并没有确切的考究,女娲最早出现是哪段时间,而我也很排斥这个说法。” 

  “为什么。”我有点惊奇了,可以接受夏娃由亚当的肋骨制造出来的说法,却不接受比较传统的说法,而且在她口气里,分明还带着很私人的原因。 

  “不知道。”她撇撇嘴,“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是很排斥。” 

  “你这么说我反而比较相信这个说法了,难道你以前和传说里相似的某个人有过交集?” 

  “不可能!”她大叫起来,“我有记忆里以来,当时真正像人的就只有那个男人。” 

  “那他究竟去哪了,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不然不可能凭空消失吧。”我相信她和那个她嘴里的男子是有过故事的,我不是瞎子,每当提到那个人她的表情都很不正常。“还有,根据你这样说,他至少消失了几十万年了,他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将气隐藏这么久。并且甚至连程家都不知道他的存在。这未必太奇怪了吧。” 

  “我说过他真的是莫名其妙就不在了。那时你还很小,没他的印象很正常。” 

  “你错了,你不要故意忽视我的能力。你的能力是控制,我是习。别说这么大个人了,就算是一只蚂蚁我都能把它想起来。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他,你的成长也是停止在那时的吧。” 

  她隐瞒了我很多事情,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点。我早已把她的存在当成一种理所当然,这么久以来,除了这一万年,两个人都一直在一起,便很自然地以为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却忘记了最开始的时候,我对那时的事情没多少印象,除非是人为消除去的,不然我见过的东西是绝对不会忘记。就算经过了上万年甚至更久。 

  “没错,我是喜欢他。可是我喜欢他和他消失并没关系。”她的脸色很不好,却不能因为这样而让我查了这么久的事情噶然而止。 

  “至少有一件事我希望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你们生下来的。”这个问题荒谬到极点,但是没有办法,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 

  “你疯拉——!他根本就没碰过我怎么可能生下你!而且我这么年轻美貌就有个这么大的孩子说出去鬼才信!” 

  听她这么说我真的松了口气,虽然对于她很“年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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