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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清响-阳光碎片+番外-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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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别人。所以,他注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落下帷幕。 
      连带着,将我最后的希望,带进坟墓。 

      在我昏迷,继而被救醒后的第二天,江凝洲浑身是血,抱着人事不省的方言可,冲进医院的急救室。 
      然后他来到我的病房,虚脱了似的靠住墙壁,缓缓堆了下去。雪白的墙壁,留下一道鲜明的血迹。 
      方天枞死了。 
      自杀。 


      ☆☆☆ 清响于2005…10…01 12:42: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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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二 
      没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江凝洲赶到时,浑身是伤的方言可倒在方天枞的身边,已经昏过去。身上殷红的血,大半却不是他的。 
      那血,是从方天枞的身体里,汩汩流淌而出。满屋满地,触目惊心的红。 
      方天枞的手里,握着一枝手枪。弹夹空空如也,一粒不剩。 
      六颗子弹,前五颗深深镶嵌进身体。剩下一颗,瞄准了太阳穴。 
      谁也帮不了他。包括方言可。于是他选择了先毁灭别人,最后自我毁灭。 
      他毁了方言可,毁了自己,也毁了我。 
      那五颗子弹,全都射在身体的同一个地方。 
      我需要的地方。我能够利用,来延续生命的地方。 
      最后的希望断绝。而我,已经等不到下个希望来临的时候了。 


      三天后,方言可醒过来了。 
      他并没有受什么致命的伤。身上有的,都是残暴凌虐后的痕迹。比我上次所见,要严重得多。 
      到底,方天枞还是没能将他一并带走。他把他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让他来承担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承担着一切,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 
      方言可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出神,什么话也不说。 
      江凝洲默默看着他。一个星期之后,他来和我告别,说他有事,要回香港一趟。 
      “那个家伙,拜托你们了。”有些歉然地笑笑,他戴上墨镜,头也不回的离开。风衣依旧,随风飘荡。 
      江凝洲走了。方言可依然每天看着窗外发呆,依然沉默。直到那天,魏遥光揪起他的衣领,狠狠给了他一拳。他终于开口,泫然欲泣: 
      “天枞……说他爱我……他居然说他爱我…… ” 
      我叹息。爱,什么是爱:欺骗,憎恨,伤害,甚至死亡? 
      如果这样也是爱,那我拼命活着又算什么? 

      虽然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但最后的结局却一样。 
      一个月之后,我病入膏肓。 
      我并非不相信奇迹。毕竟,这世界上是存在奇迹的。可既然称之为奇迹,自然是少而又少。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得到这微乎其微的机会。我一介凡人,运气也不佳,所以从不指望能有什么奇迹发生。看着随时都有可能是最后一划的“正”字,突然怀念起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人世沧桑。两个不识愁滋味的青绿少年,怀抱着最纯真的憧憬,并肩眺望未来。那时,谁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光景。单单憧憬的幸福,就足以满溢于胸了。 

      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能治好妈妈的病,能平安无事地颐养天年。 
      能创建一家全国最大的企业,能开到一部真正适合自己的车,能恬淡幸福地颐养天年。 
      这是我们当时的憧憬。 
      还有一点小小的奢侈,却不敢让彼此知道。小心翼翼,藏在胸口,想起来就偷偷地笑。 
      希望,能和彼此相守到老,永不分离。 
      怀念,永远是如此美好的事。甚至在当时痛苦不堪,一旦变成回忆,都会散发着苦涩的甜蜜。 
      不管什么苦难,挺过去了,就是成功。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我却再不敢憧憬。趁着能回忆的时候多想想过去,把那些快乐都印在脑子里。 

      “树阳,你干什么呢?”魏遥光端了牛奶进来,看见我手里的纸笔问。 
      “写遗书。”没理会他,继续我的工作。 
      “别开玩笑了。我看看。”他笑着,不由分说,抢走我手里的纸。看着看着,眉头皱起:“这是什么?” 
      “正字啊。” 
      “我知道。你画正字干什么?” 
      “哦。”我浅浅一笑:“从我被抢救回来那天起,每过一天,就划一笔。看看能划多少笔——没准创个记录,活过了预定期限什么的。留着给方医生做镇院之宝,鼓舞病人士气……” 

      他沉默。然后坐到床边,伸出胳膊,揽住我。 
      他抱得很紧。我呼吸有些困难。 
      “树阳……我不会让你死的……” 
      “呵呵……我知道……那个……” 
      “嗯?” 
      “遥光,再说一次吧……” 
      “……我爱你……树阳,我爱你……” 
      “嗯。我听见了……”微笑着揽住他的脖子,有些头晕。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触到他脖子上的细金属链,用指尖挑了起来。小小的金色镂空球,举到太阳下,碎光点点。 
      这是他送给我,最贵重的礼物。 
      是只属于我们两人的幸福啊。 
      真好……和那天一样…… 
      阳光暖暖扫在脸上。可能是太过柔软,微笑着牵起嘴角,神情有些恍惚。 
      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细弱却清脆,只是听不太真切。 
      又是这个梦……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 
      树阳,树阳……透过树荫,投下斑驳的光影,那是你的名字啊。 
      嗯。我知道。那也是你的名字。 

      如果有来生……我还叫这个名字。 
      只要,你还是我的太阳。 
      我不相信奇迹,我只相信你。 
      遥光。原谅我。我有些累。我再也揽不住你的脖子了。 
      你看,我只是睡着了。等着我,等我醒了之后,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相信我,从明天起,我会永远对着你微笑。 
      一切从明天开始。 
      那时候,阳光普照,永远都是晴天。 

      五十三 
      晨光熹微。朦胧中,细碎而轻微的声响传进耳朵。微微睁开眼,又慵懒地合上——清晨的阳光虽然不是很强烈,而且还有窗帘遮挡,但对于刚刚告别了黑夜的人们来说,还是有些刺眼。干脆又闭了眼,迷迷糊糊地拉过被子——被子上残留的、清馨而温暖的淡淡香气钻进鼻孔,又熏得我昏昏欲睡了…… 

      “喂,起床了……” 
      轻柔而低沉的声音,悄然响在耳畔。同时,蒙住脸的被子也被轻轻拉下来。不满地皱皱眉,想再拉回被子。却听见极轻地一声笑,然后,唇上一暖。温润如玉的触感,堵住了我抗议的低吟。 


      “起来啦……你不是说今天要上山去么?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温润的嘴唇离开,轻声敦促着。我不理会,反而转过身,背对着趁人昏睡之际吃豆腐的某人。 
      “又来了……”为难地叹息一声:“我不记得你是这么爱撒娇的人,果然是我把你惯坏了……没办法,最后一次,下不为例。”下定决心地自言自语一番后,没来得及我反应他自语的内容,身体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拖住,拽了起来,撞进一堵厚实的墙壁上。皱了眉想抗议,却又换来了清晨不宜的某镜头…… 


      “好了。做人不可以太贪心,早安吻一个就够了,下次可没这么好运,再撒娇也没用……” 
      极尽全力地从他怀里挣脱,正因为方才和清晨静谧氛围完全不符的激烈行动而气喘吁吁。听到他理所当然的替自己的行为戴高帽,还说得义正言辞,一时有些悲愤,一口气没喘匀,猛烈地咳了起来。 

      “喂,不用这么激动吧?”他有些焦急地拍着我的背,神情关切:“好了好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只要你喜欢,我一点都不介意……” 
      “喜欢个头!”咳顺了些,冷眼望着他一脸自鸣得意,我开口,以一句优雅而由衷地赞叹,作为迎接崭新的一天开始的序幕。 

      “吃面包……”面包递过来。我冷冷望了一眼:明明是玉米面包,被他烤成了黑米的;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着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么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么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么了?什么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么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着。 
      “是么?”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么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么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么,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着,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么。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么,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着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么?”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着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着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么!!”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着了……” 
      不理会身后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着“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着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么?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着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着气。魏遥光赶上来,拉着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后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么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后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于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么?他笑着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着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后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着。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后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于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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