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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蟋蟀-第10部分

小说: 蟋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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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雄见堂哥神情专注沉溺于自己的心事,未看见她递的毛巾,便亲手给堂哥擦着脸。
  “这么多年,你一定受了许多苦,”阿雄说,“哭一哭心里也许好受一些。”
  王士毅突然握住阿雄的手:“堂妹。”
  阿雄在堂哥的这声叫唤中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她缩回手,心儿怦怦乱跳,她发现堂哥的眼神充满着一种故旧情深的东西,这东西迷场而又炽热,阿雄果然听到了她惧怕万分的话:
  “我好想你呀,堂妹!”
  堂哥说:
  “小时候,你只对秦钟好,我心里暗暗受了多少折磨,你知道吗?”
  堂哥说:
  “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你知道吗?”
  堂哥说:
  “我仅是为了能无拘无束地喝酒?”
  堂哥说:
  “我为什么那么贪酒,你知道吗?看到你和秦钟在一起,我不把自己喝醉,肯定会痛苦疯了。”
  阿雄紧紧地攥着手上沾着堂哥泪水的毛巾,一种坠入深渊般的眩迷使她站立不住,她退了几步,在一个木椅上坐了下来。
  堂哥隐藏至深的心事象阳光下的山峦一样奇崛而清晰,阿雄觉得自己象遭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不虞之灾一样泞不及防。
  多年后——在一切的一切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以后,堂哥和盘托出自己深藏这么弥久的心事时,阿雄在后来的回味中只牢牢地记住了一点,那就是当时的震惊与迷惆。除此之外,她什么其它感受也回味不起来了。而实际上,这时候她也只有震惊和迷惘,确无其它心情,诸如欣喜、惋惜、痛苦等等。
  阿雄明白了:堂哥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同样很小的她。
  阿雄明白了:堂哥遭遇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包括嗜酒,包括在赌场为庄家唱曲,包括在妓寮为歌女创作歌词。
  阿雄为自己当初对堂哥的心迹毫无觉察而反思不已。
  阿雄记忆里的堂哥文弱而阴沉,就是这文弱而阴沉的堂哥怀着痛苦而不可告人的欲念离家出走了这么多年,阿雄奇怪当初父母为何没想到把她嫁给堂哥,偏偏就想把她嫁给秦钟。如果当初把她许配给了堂哥,后来的一切该是多么不同啊!
  阿雄很深沉地感受到了冥冥之中的命运是如何难以把握和不可逆转。
  阿雄在看着终于袒露了心迹的堂哥的时候,觉察到神秘的命运再次对她袭击了。
  阿雄记得她后来是这么对堂哥说的:
  “堂哥,是阿雄害了你,让你受了这么多年的苦,阿雄罪该万死呀!当初阿雄哪里知道堂哥的心事,只知道堂哥那时不爱说话,喜欢喝酒。当初你打着赶考的幌子外出,我和爹妈都认为你是为了自由自在地生活,自由自在地喝酒,不愿受约束,哪里就想到你是为了这一层。到如今,秦钟虽死,可我已嫁给陈掌柜了,生米已做成熟饭。堂哥还是回巢湖县找我父母,过一份好日子吧,再也别外出漂泊了。你看你,穿着神态已象一个乞丐了,你再也不能这么生活下去了。”
  “我是不会回巢湖县了。”
  “那你打算去哪儿?”
  阿雄忘不了堂哥当时那种哀怨欲绝的表情。
  堂哥说:“不知道。”
  三
  吃晚饭前,王士毅穿上了豆儿从县城买回来的新衣。阿雄给银子让豆儿去县城买衣服时再三关照豆儿一定要买最好的,豆儿把阿雄给她的银子全抛给了一家制衣坊,王士毅穿上这身质地很好的衣服,加上洗脸剃须,立刻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容光焕发。阿雄又看到了少年时期的堂哥的影子,学究似的文静袅怯,阿雄第一次对堂哥产生某种亲情就是在他换上新衣之后。阿雄看着堂哥,很娴静地笑了笑,然后带他去见陈掌柜。
  这是经阿雄再三说服堂哥才答应的。
  陈掌柜那次遮遮掩掩地袒露了自己娶梅娘的隐情之后,自然,阿雄也毫无保留地讲了藏在她心底的所有秘密,陈掌柜在知道了阿雄的一切之后,依旧不惊不慌,平淡如水,这一点阿雄暗自纳闷,她觉得自己无法捕捉到掌柜的思想的小鸟,她只记得掌柜的说了这么一句:
  “这下那逆子讹我,我是无计可施了。”
  “你让他告去,没事。”阿雄说。
  “为什么没事?”陈掌柜睁大眼问道。
  阿雄吓得不吭声了。阿雄愣了半天,说:
  “并不是我亲手害死他的呀!”
  “可谁能说得清楚这些?”陈掌柜说。陈掌柜眼睛里藏有消沉和无奈,这是阿雄事后才忆起的。
  “你不是希望我害死他吗?你亲口对我说过的。”阿雄说。
  “唉——”陈掌柜深长地叹了一口气,“真拿你没办法。”
  阿雄在向陈掌柜介绍堂哥的时候,心里惴惴不安,她甚至有临阵逃脱的念头,她不知道陈掌柜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她又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来到他面前,幸好陈掌柜反应还算正常热情,否则阿雄在介绍完之后就会打发堂哥离开陈府的。
  阿雄觉得自己已经很对不住掌柜的了。她惹下的大祸,陈掌柜却在担负着它的后果。看到陈掌柜一次又一次遭少东家讹诈,阿雄心如刀绞。
  阿雄生怕堂哥的出现再次伤害了陈掌柜。秦钟那时来陈府,阿雄虽竭力回避,让使女豆儿应酬他,可阿雄还是感觉到了陈掌柜内心是不好受的。只是一向宽厚的陈掌柜从不轻易流露内心情感而已。
  “王兄现在何处供职?”陈掌柜问。
  “尚未谋到理想职业,”王士毅说,“一直漂泊在外,四海为家。”
  “看王兄的样子,一定是个秀才。敝人才疏学浅,还望多多赐教。”
  “不敢,不敢。学业早就荒废了,靠一点雕虫小技为生。”
  陈掌柜问:
  “你跟少东家是怎么相识的?他除了赌友,没有任何其他朋友。”
  王士毅说:“我虽不赌钱,但常去赌场为庄家唱曲,我就是在魔天元认识少东家的。”
  陈掌柜眼里闪过一片不解之色:“你可不象在赌场唱曲的人啊!”
  阿雄忙解释道:“伯父伯母早就过世,堂哥又不愿过一种在他看来是寄人篱下的生活,所以很早就外出谋生了。”
  这种多少有些别扭的谈话气氛是在王士毅谈蟋蟀的时候被冲破的,陈掌柜在听王士毅侃了一番蟋蟀经之后,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王士毅早就听说了陈掌柜有一个名蟋繁多的蟋蟀房,王士毅提到蟋蟀自然有投其所好的意思,陈掌柜对斗蟋的痴迷早在王士毅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听说了。王士毅在童年至少年那段时光里也非常爱斗蟋,并在塾师的指导下通背了贾似道的《促织经》,跟陈掌柜的谈话勾起了他对外蟋的回忆,这是王士毅怎么也没想到的,王士毅至今谈起斗蟋蟀仍头头是道,如数家珍。从蟋蟀的形状、颜色、花纹来辨别其优劣这方面的知识,王士毅谈得让陈掌柜目瞪口呆。王士毅引经据典,纵横捭阖,高屋建领,很快地陈掌柜就坚信此人学识渊博,是蟋蟀方面的行家里手。
  “我非常崇尚宋朝宰相贾似道的斗蟋精神,”王士毅说,“贾宰相说:‘天下之物,有见爱于人者,君子不弃焉。何也?天之生物不齐,而人之所好亦异也。好非外铄,吾性之情发也。情发而好物焉,殆有可好之实存于中矣。否则匪好也,岂其性之真哉。’贾宰相从人性的高度,畅述了爱好生物者均是高雅之士,而贾宰相所指的生物自然是指蟋蟀。贾宰相被人弹劾贬官,后在狱中遭杀,这是天大的冤案,贾宰相爱蟋何罪之有?”
  陈掌柜知道贾宰相是斗蟋误国遭杀的,但眼前这位小伙子慷慨激昂的高论让他深受感动,陈掌柜不知王士毅内心的动机,只以为遇上了难得的蟋蟀知音。
  阿雄见他们谈得如此融洽也满心欢喜:“这下好了,掌柜的是遇到了知己了。”
  陈掌柜说:“可惜这位知己不能久留啊!”
  王士毅说:“如果掌柜的肯留我住下,我就不再漂泊流浪了,在陈府随便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陈掌柜说:“那就留下吧,若不嫌陈府寒伦,你随便住多长时间都成。焦大那一介草夫,谈不出个子卯寅丑,只是干苦力活还行。王兄若留下,什么也不用做,只要能陪我聊蟋蟀就成。不瞒你说,我也萌动过著书立说的念头,贾宰相能留下那本《促织经》,比他作一百年宰相也管用,可我学识浅陋,只有在王昆的指教下,才能在理论上有所提高。”
  “陈掌柜若想写蟋蟀方面的专著,我可以倾其所有,跟你悉心商榷,想必会有稗益的。”
  “那只是偶一闪念而已,不过以后多多赐教是难免的。”
  王士毅在进陈府膳房进晚餐的时候,家肴珍蔽之丰盛让他无从下箸,陈掌柜殷勤倍至更让他窃喜不已。来和县已半个多月,当初陈府就像阴森可怖的鬼门关一样令他胆战心惊,跟着少东家往陈府走来的时候更是如履薄冰,而蟋蟀是化险为夷的强劲武器,一切都是这样出乎意料,王士毅对自己今天在陈掌柜面前的表现非常满意,多年前掌握的一点蟋蟀知识派上了如此大的用场,这是他在刚到和县做梦也想不到的。现在他不仅受到了贵客般的款待,而且还将在陈府住下来,王士毅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但是,王士毅直到此时也不清楚他为什么留下来,留下来干什么?
  四
  阿雄坐在桌前用餐时不住地拿眼偷觑着堂哥,她觉得堂哥的变化不仅在外形上,性格上也跟以前大大不同了,那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文弱少年已被一个饱经沧桑世故且善于见风使舵夸夸其谈的陌生男人所代替。阿雄在陈掌柜答应堂哥留下来的时候忧喜参半,她不知道她将面临一些什么,温暖而酸楚的亲情转瞬即逝,凶多吉少的预感象深冬的山岚一样冰凉而弥漫。阿雄给堂哥夹了几块鸡肉,陈掌柜已听阿雄说了王士毅非常嗜酒,陈掌柜亲自把壶斟酒。但阿雄发现堂哥喝得很节制,只是用嘴轻轻地抿,阿雄觉得堂哥喝酒如此斯文简直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在阿雄的记忆里堂哥是见酒就醉的。堂哥喝酒总是仓促而莽撞,跟他的外形气质很不相配。在渐渐长大了以后,阿雄去他家的次数逐渐少了,但每一次去他不是在喝酒就是醉躺在那儿。经堂哥的提醒,阿雄重新回忆堂哥喝酒的情形时似乎觉得确实与自己有关,堂哥醉酒时的神态既狼狈又忧伤,望着她的眼神也不对劲,一双眼球往上翻眼白硕大的眼睛在阿雄的回忆里具有一种悲痛欲绝的意味。阿雄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堂哥到如今还这么痴迷,这么痛苦。阿雄觉得陈掌柜是太傻了,他竟丝毫也没察觉王士毅的来意。
  精明的少东家把阿雄堂哥领进陈府的时候是很想看一番陈掌柜的笑话的,从王士毅粗略的介绍中他已觉察此人跟阿雄不会是单纯的堂兄妹关系,可是吃饭时他发现父亲跟此人已经谈笑风生,自然蹊跷不已。
  “陈掌柜在斗蟋时,选用何种葭法?”王士毅抿了一口酒之后,又把话题绕到了蟋蟀上。
  “大多以鼠须为之,把老鼠须蜡粘在竹签上,以此掭蟋可确保蟋蟀不受伤害。”
  “鼠须细软自然不伤蟋蟀,但运用很难自如,我认为还是用葭草最好。于白露前夕,选葭草梗长直者,于饭甑内蒸之,然后置日中晒干,三蒸三晒之后,选茸毛丰满、草色明坚者用蝇头浆染之,此葭为最上等,既好用又不会使蟋蟀受到丝毫损害。”
  陈掌柜说:“王兄不愧为行家,你所说的这种方法炼就葭草,我早就采用了,一般大的场局我才用这种葭草,平常逗乐儿,鼠须足以对付了。运用鼠须,我是为了锻炼运葭的功力,鼠须细若游丝,功力不到者自然会功亏一蒉。”
  “运葭手最忌僵硬,最妙的锻炼方法是用小豆三粒,用拇指、食指,中指合捻使之滚动,以此不断运作,然后用葭则手指灵活轻捷。江淮间的老手都是用三指实拈葭柄,夹在虎口,全用手腕之力,而北方人则用三指捻之耳。”王士毅继续卖弄着。
  “运葭之力也是因蟋而异,山间岩缝里的硬壳大蟋轻则隔靴搔痒,而象芦苇丛中的灵敏小蟋自然不能重添。”陈掌柜说。
  接下来陈掌柜趁着酒兴大侃了一通,时间一长王士毅只有点头称赞的份了,他肚子里的那点货色已掏空了。
  “初捕来的蟋蟀,”陈掌柜说,“性情未驯服,运葭稍不注意就会使其惊跃,只能在项上或肋间轻轻掭之,若在尾部或钳上骤然着葭,蟋蟀必然惊吓蹦跃,受其惊吓的蟋蟀在斗蟋时往往临阵惧怕,不堪一击。”
  接着陈掌柜更细致地讲了锈葭,点葭、提葭、抹葭、挽葭、挑葭等诸多葭法。
  阿雄自嫁进陈府以来还是第一次听陈掌柜讲了这么多蟋蟀知识,而作为斗蟋玩家必不可忽视的葭法一项,陈掌柜知道的就如此之多,阿雄是惊叹与嫉恨相交。陈掌柜一谈起蟋蟀就青春焕发,神采飞扬,给阿雄的感觉是她似乎还不如蟋蟀更重要。阿雄记得自己虽就这个问题追问过他,是她重要还是蟋蟀重要,陈掌柜的回答当初在她看来是一句戏言,她隐约记得陈掌柜最后是这样说的:当然是蟋蟀。
  阿雄在听了陈掌柜为那只长颚蟋而牺牲爱妾的故事之后曾有过一个强烈的冲动,她要找一个机会试一试她和蟋蟀在陈掌柜心中的重量比,如果是她重了,她不仅战胜了蟋蟀也战胜了陈掌柜的爱妾珠珮,阿雄曾为这种冲动中的念头夜不能寐,既陶醉又恐怖,今天陈掌柜在侃他的蟋蟀经的时候,那种念头又姗姗而至。阿雄希望今夏跟陈掌柜去鸡笼山捉蟋蟀,可是这一想法一出现阿雄就觉得自己过于荒唐了。去鸡笼山还能遇见那条响尾蛇吗?即使是遇上响尾蛇,没有那只长颚蟋,机会依然产生不了。
  阿雄在这个晚餐时分注视着陈掌柜的神情,陈掌柜自然毫无察觉,堂哥王士毅也误以为阿雄的表情不过是一种对别人谈论自己不感兴趣的话题时所产生的烦躁而已。
  其实阿雄的神情里暗藏着一个秘不可示的欲念。
  久别重逢的堂哥在阿雄的这种欲念里也荡然无形。
  阿雄后来在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候她脑子里不止一次闪现出这一晚的情形。
  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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