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7年第04期-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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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年龄的娇羞。她含笑地垂下眼皮,又猛然睁大眼睛,有些忍不住地说:“跟你说说也不妨——我丈夫呀,没什么大本事,就是会哄女人呢,要不,我怎么被他哄到手了?他的嘴巴像涂了蜜似的,而且,而且,他在床上,功夫也很棒呢——”
她还没说完,阿美的手抖了一下,脸上陡然绽出桃花来。朱香兰沉浸在自己的回想中,并没有注意到阿美的神情。她含羞地一把搂过阿美的脖子,把额头抵在她的脸颊上,吃吃地笑,笑完了,莺声软语地说:“以前有好多人追我的,我都没答应,说实话,现在还有一些人明里暗里地喜欢我呢,但我跟他们只是开开玩笑嘛,不会动真格的。我丈夫有本事呀,人家以为他的本事是会舞点文,弄点墨,其实呀,他的本事都集中在床上,他的坏也都在床上,嘿嘿,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说到这儿,她看了阿美一眼,突然,她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表情刷地冻住了。她有些尴尬地说:“哎呀,不好意思,我早就听我姐姐说过的,你的丈夫——”
阿美苦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她脸上的表情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是卑怯的,是羞赧的,可是,在心里,她知道,朱香兰这些闻所未闻的话,其实,她是爱听的,想听的。是啊,朱香兰的丈夫究竟是怎样的“坏”,让朱香兰这么死心塌地地喜欢他、爱他呢?一个男人在床上的“坏”究竟是怎样的坏法呢?
朱香兰见阿美不说话,以为她联想起自己的丈夫,伤心了。她有些内疚地宽慰她说:“阿美,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也不要难过了,想开些,都是命嘛。我在舞台上唱了这么多年的戏,我就知道,这个世界好玩着呢,就是一个大戏台呀,你扮演什么角色,你的性格怎样,命运如何,那不都是被剧本规定好了的吗?那个编剧的人就是老天爷啊。他要我们演什么角色,我们不就得按他写的剧本老老实实地演吗?唉,怎么着,不就是一出戏吗?演哪种角色不都是演吗?管他呢,只要演得过瘾就行了。嘿嘿,你长得这么漂亮,老天爷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你的戏份还多着呢,你看吧,将来还有大把好日子等着你呢。”
朱香兰抑扬顿挫的话像一只婉转的小鸟在耳边响着,熨帖,舒服,每一处拐弯抹角都给她温存到了。阿美的眼眶禁不住湿润起来。心酸,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委屈,阿美赶忙拿手背擦了擦眼睛。终于,她还是笑了,对朱香兰半真半假地来了一句:“那好呀,我就指望着你这个好姐姐,把好日子带给我了。”
阿美一笑,朱香兰又开心了。她一连说了几个“没问题”,又抓着阿美的手,边揉边说:“唉,这女人没有男人,日子怎么过呀?我跟你说实话,你要趁着现在还不老,赶紧找个好男人嫁了,都活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事情看不开呀?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管它呢,日子是自己过的,又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女人啊,越老越不值钱,只要你愿意,我保证给你当好这个媒人。”
阿美只笑不语,低下头,把缝纫机踩得轧轧地响。
第二章 琐窗寒
冬天很快到了。仿佛一夜之间,城头变换了大王旗。寒潮一到,呼呼北风一刮,树上的叶子就像瘌痢头似的,变得稀稀拉拉的了。路一下子开阔不少。抬头看看,总见不到蓝的天。铅灰色的厚云像老天爷的心思一样,低低地压着,却看不透。城里那些高高低低的房子都在经久不散的阴霾中暗淡了,灰扑扑地连成一片,海市蜃楼一般。路上的人穿得越来越厚重,走起路来,笨笨的,憨憨的,没有了往常的利索。太阳像个成天赖在床上的懒婆娘,难得能清清爽爽地冒出个新鲜的笑脸来。天黑得早,还没到傍晚,街上就挤满了黑压压的一片,那都是着急地往家里赶的人群。一盏盏的灯陆续地亮起来,在冬日的暮色中,有一种苍茫的单薄,凄清的暖意。
阿美这些天来总是在挑灯夜战。来做棉衣、棉裤的多了,来做棉衣罩衫、厚外套的多了,还有
来做呢大衣的。换季的时候,阿美恨不能多生出几双手来。眼花了,手酸了,最要命的是腰累得像断了一样。换了好几贴膏药了,但还是不管用。阿美不时要腾出一只手来,撑在自己的后腰上。大英小英这两姐妹放学回家后,像狗一样,拿鼻子四下嗅一嗅,嚷道:“家里怎么有一股中药的味道呀?”终于知道是母亲的腰痛病又犯了。于是两人除了做家务,又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给她们的母亲捶背。有什么法子?阿美哪能歇一天呀?一条街就她的缝纫店最晚黑灯,那一般都是别人家鼾声四起沉入梦乡的时候了。可是早上,无论她的眼皮子多重,腰杆子多痛,她都要在六点钟准时被闹钟闹起来。天都没有亮,依然得开着电灯,人昏昏沉沉的,搞不清楚是白天还是黑夜了。
孙志强发现,一件事情若开了个头,就很不好收尾。他刚开始给阿美家换液化气的时候,也没多想,只是觉得这母女三人换一罐气那么受罪,自己正好有车,帮她们一把,算是顺手人情。但事情做着,做着,就有顺理成章的感觉了。到了换气的时候,他就得到阿美家来一趟了,不来,似乎就有点不讲情面的感觉。这件事情好像给他承包了下来一样。不过,也因为帮她们做了这件小事,这母女三人对自己可真是热情啊。每回一到她们家,她们立刻像迎接凯旋的将军一样,张张笑脸围着他转,弄得他自己也有点得胜回朝般的自豪了。
这次,阿美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崭新的棉背心,海军蓝的棉布上还沾了一点新鲜的棉絮。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他说,这件棉背心是特意为他做的,里面的棉花是刚上市的新棉,暖和得很,正巧这几天寒潮到了,这棉背心就可以派上用场了。孙志强意外得涨红了脸,心里有一股热流涌动着,但他还是跟她客气地拉扯了一番,见阿美都要生气了,这才不好意思地收了下来。
阿美看他收下了,满意地笑了:“我知道,你们做司机的,吃饭没规律,经常饱一顿饿一顿的,容易得胃病。这胃最受不得凉了,这件棉背心就是给你护着胃的。以前我们家老沈也有这么一件的,他穿了,到再冷的地方出车,胃都不会受凉。”
阿美的话贴着心窝,让孙志强不得不多瞄了她一眼。阿美也正微笑地看着他。她眼睛里的笑意像透明的叶片在阳光下轻摇着,美丽,亲切,还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诱惑。这就是一种气息,一个女人的气息。但这种气息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有的。从小到大,在孙志强身边出没的那些女人,包括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妹妹,她们对他也好,但她们的身上就没有这样的气息。想到这儿,孙志强的脸一阵发热,他赶紧低下头来,躲开阿美的眼睛,慌慌张张地道着谢,然后一手拎着气罐,另一只手夹着阿美送给他的棉背心,有些狼狈地出了门。阿美看着他的慌张,像看一个还没长大的弟弟,在心里笑了一下。是的,弟弟,要是自己有这么个亲弟弟,也是这样的眉眼,这样的身躯,这样的力气,这样的既成熟又害羞的样子,该是多么好啊!往常想到孙志强的时候,阿美还有种奇怪的感觉,那是一点点的别扭、拘谨的感觉,不知为什么,自从“弟弟”这个词涌上来之后,孙志强在她的心里终于找到了一种妥帖的位置了。弟弟,这真的是个再恰当不过的词了,他真的就像是自己的亲弟弟啊。
孙志强开着车子去气站。他的车子后面放着好几只液化气钢瓶。有他父母家的。他没有结婚,仍住在父母的家里,家里还有一个高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妹妹。还有一只钢瓶是他们车队队长的,队长在外地出车,临走前给他交代过的事情。再就是阿美家的了。他跑一次气站,就想把这些人家都一网打尽了,省得多跑冤枉路。
阿美给他做的那件蓝色的棉背心就放在副驾驶位上。他不时往那里扫上一眼。小立领,开襟,一排深蓝色的有机玻璃扣,左胸上有一只不大的暗袋,衣襟上还压着一条条整齐的机线,使背心显得紧凑而不臃肿。虽然他还没有穿上它,可是他已经能感觉出那一种妥帖的合身和舒服,还有一种新棉絮的松软和温暖了。这女人可真是巧手啊。巧手的女人给人的感觉真是不同啊。
从小到大,孙志强只近距离地接触过两个女人,那就是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可是她们都是那种毛手毛脚、粗枝大叶的女人。尤其是母亲,手笨不说,脾气还特别不好,跟家里人说话就像吵架一样,遇到一点点小事也能一蹦三尺高,整得父亲在她的面前唯唯诺诺的,像个店小二。父亲在机关里做小科员,常年对领导点头哈腰的习惯了,回到家,又把母亲当成了领导。母亲在工厂里做工会工作,还是个中层干部,在各种泼辣角色中练就出来的一张铁嘴,在家里简直就能水漫金山寺了。虽然父母在一起,就像鸡兔同笼似的不和谐,不顺眼,但是孙志强知道,在一个根本问题上,他们是和谐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是那种把自己的小家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他们工作是为了这个家,吵架是为了这个家,不开心是为了这个家,吃苦受累窝囊受气计较争斗,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他们没有什么过分的奢望,也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他们一心想的就是让自己家的人,日子能过得好一点。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别的兴趣。仅有的也是在不损害自己小家利益的前提下,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好心,以便让他们在内心里还能保留着一点沾沾自喜式的可怜的优越感。他们是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人家最普通的一员。应该说,他们是尽职尽责吃苦耐劳的父母,但孙志强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母亲,说不上她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不舒服,不过那东西是确乎存在的。再看看父亲的样子,他也喜欢不到哪里去。对于那个大大咧咧的妹妹呢,从来就把她当假小子一样看待的,也没怎么怜惜过。
说实话,家,真的就是个回去睡觉的地方。幸亏他家的房子不算小,他能自己占有一间六七个平方米的小小的空间,门一关,万事不理。又好在他的职业是需要三天两头出车去的,有时还得天南地北地跑,不会被困死在家里的,所以这样的家,他也能够勉强忍受。
他自己待在家里不着急,可是父母早几年就开始为他着急了。这么一个大小伙子,有模有样,不奸不猾,工作不错,心肠不赖,父母怎么看怎么觉得应该有姑娘追上门的,可是儿子在车队开了这么几年的车,带回家不少东西,可就是没有带回来一个姑娘的身影。
要说孙志强一点都没考虑过这事,那也是冤枉。只不过,他抱定一条原则,一定要找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至于什么性格什么类型的他也没想清楚。孙志强虽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可是他在恋爱婚姻上又奇怪地浪漫,也可能正因为他的生活里缺少浪漫,所以他就格外看重这恋爱里的浪漫了。因此,一听到别人说要给他介绍个女朋友,他就觉得这“介绍”两字像根骨头似的,硬生生地顶在喉咙里,难受极了。他觉得那是市场里买小菜的方式,被别人挑挑,也挑挑别人,怎么感觉都有点称称算算做买卖的意思。他不想拿自己的爱情做买卖。孙志强开车之余,就是睡觉,觉睡足了,他就翻翻从单位的阅览室里借来的杂志,读读小说里别人的爱情,感染一点浪漫的气息。有时.他也和一班哥们儿一起打打牌,吹吹牛,但他很少跟他们谈女人。他对女人的向往还带点唯美的虚幻,他还没有把对女人的欲望落实到肉体的冲动上。别看他长得膀大腰圆的,浑身阳刚得好像是东方的大卫,可是在爱情上,他更像一个羞涩的处女,心里只飘着一些缥缈的浪漫的云雾。
是的,那个她,美好的女孩,属于他的女孩,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呢?当然,不会是像母亲和妹妹这种样子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他是一点都不喜欢的。那么,到底应该像谁呢?——对,应该是像阿美姐这样的。——阿美姐?怎么突然冒出了这三个字?怎么突然在心里这样称呼起她来?当她的面,他一直都称她是“嫂子”的。可是,阿美姐,阿美姐,这三个字,说起来是多么顺口啊,想起来又是多么顺理成章啊,这三个字本来就是一个词儿,一个代表着美好的词儿,一个想起来心里就暖暖的词儿啊。
将液化气罐送回阿美家的时候,阿美又热情地留他吃饭。孙志强因为一路上对阿美进行了那么美好的联想,所以见到阿美时反而有点儿害羞、拘束了。他一边推辞着,一边不好意思地匆忙出门,可是越急就越有事,“哧溜”一声,他的裤腿在阿美家的凳子上竟钩出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来。正是膝盖的地方,耷拉着的口子下露出了里面穿着的红色球裤。太显眼了。阿美立刻逼着他脱下裤子来,要给他补一补。孙志强涨红了脸,硬是不肯。阿美嗔怪道:“小孙,我看你人不大,封建思想倒挺严重的呀。你这条裤子划拉成这样,怎么能出门呢?我这是现成的手艺,多少人找我补过衣服呀,我保证补得让你自己都看不出来。你去房间里面等一下,我一会儿就可以弄好的。”
这是一件太过尴尬的事情。可是裤子还是大半新的,不补吧,实在可惜。孙志强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了阿美的话意,别别扭扭地脱下长裤,去里面的房间坐着等。阿美本来想找条老沈的裤子给他套上的,又怕犯忌讳,就让他坐到床上去了。她想床上有被子,如果冷,他应该晓得盖一盖的。但她不能拉开被子给他盖。虽然她把他看成自己的弟弟,到底还是有区别的,要讲分寸的。怕他难为情,阿美就把里屋的门给他带上了,然后赶紧在一堆碎布料里飞快地翻寻起来,准备找出一块颜色相同的布条,好给他补裤子。正寻着,几个女人热热闹闹地进来,手拿布料,相邀着一起来做衣裳。阿美心里着急,脸上还不能流露出来,只得耐心地看着她们叽叽喳喳地选式样,定款式,然后再一个一个地给她们量衣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