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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2005年第3期-第51部分

小说: 2005年第3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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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歌声的飘展,外面码牌的人们已渐渐放慢了速度。他们听见了别样不同的东西。多少年了,人们听到的丧歌都很喑哑,钝钝钓,于是都以为丧歌就是这样,只能是这样唱来。听上去就得有钝刀割肉之感。可是他们听到。了另一种唱法,一种明亮清丽的声音,婉转悠扬。李可的声线是很优秀的,早在读高中的时候班主任就建议他不妨试试音乐专业,如果专业分上线的话,文化分是降得很低的。 
  在灵堂周围坐着的人们,一边打着牌,一边开始听小道士唱了,听这个小道士唱老道士的一生。 
  小道土李可随鼓点,而唱,不疾不徐,娓娓道来。人们这才发现,李道士,他们的村长原来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受过的委屈从来都放在心里,他从来不干令别人不愉快的事,他一直试图把这一村弄得像个大家庭一样和谐。原先怎么就没注意到村长李道士呢?静下来大家仔细一想,他确实是这样一个人,他儿子唱的句句是实。可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如今驾鹤西去了。 
  听着听着,跟前有些迷糊。用手去擦,是湿的。 
  于是人们士夜之间就知道了李道士的儿子李可也是个极好的道士,他的歌声很轻易就能把人唱哭,在这一点上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李可也不知唱了多久,一堂终于唱了下来,他母亲给他倒了一碗清水。喝下去他才觉出嗓门干涩。 
  到凌晨四五点样子,人们都已很累,精力再好的也打起盹来。计师傅就跟李可说,闹闹场子吧,让大家再坚持一会。计师傅又去把王拐的小儿子王村叫来。王村来的时候,手中拿了一柄浸满松膏油的火把。李可知道计师傅是要 
自己和王村玩烧道士的游戏。烧道士是道场上的好戏,当人们昏昏欲睡的时候道士就以此提神。大家都爱看。李可记得父亲就是玩这游戏的高手。道士与持火把者一同按逆时针方向绕着死者的遗体跑动,后面的人用火把怎么烧也烧不着自己衣上一根纱。李可无数遍地看过父亲踩出的那种蹊跷步法,看过跑在父亲身后的年轻人追得有多么狼狈。大约读初十时他问父亲,那腿上的功夫是不是叫凌波微步。父亲听了很诧异,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这叫什么功,说不定就是你说的那个名字。但这个,李可一直没有学会。他觉得那是天生的,自己再吃苦也学不上来。 
  王村说,你不要跑快我不会烧你的,做做样子就行了。 
  李可不作声。他围绕着双目紧闭的父亲,舰得非常慢,慢得连王村终于都等不及了,开始催促他说你也快点啊,要不然我可真烧你了。李可似乎没听到,他不知怎么就想起了父亲说的遭家仙山的事情,他想,父亲是不是正走在通往仙山的路上呢。他梦中的那片瓦蓝是不是父亲要去的地方。他越跑越慢,王村就拿着火把作势戳了几戳,他几乎央求地说,李可你再不快点,我真的烧你衣服啦。—接着,一个不小心,火头真的接上李可的衣服,或许一些松膏油滴落到了那道袍上面,道袍燃烧起来。 
  计师傅和王拐在一旁训起王村来,他们说,玉树你真的烧呵,小李穿的是新衣服。 
  王村慌了,想去扑灭李可衣服上的火,可是,李可这当头忽地加快速度,变得极为灵活,王村根本追不上他。不知道他是被火烧蒙了,还是绕棺绕进了忘我的状态。 
  旁边观看游戏的人围了上去,捉住李可,把火扑灭。计师傅说,可惜,衣服烧坏了。李可似乎还浑然不觉。 
  下一堂歌由计师傅唱。 
  李可走出去,走到屋后的山上,找一块平滑的山石坐在上面。同样,他记得也曾和父亲一起在这里坐过。他看看月亮,这晚的月亮几乎完美。他看了一会,眼睛看热了,酸了。他明白,那是很多的泪水流淌出来。刚才,他忙于各种事情,他是那样地投入去做,以致没有哭出来。现在,该做的都做完了,他想到那个再也回不来的父亲,潸然泪下。过了很久,他惘然地想到以后,想不出个所以然。按他原有的想法,实习完拿足学分毕了业,得到外面找个工作,反正不回这里就行。可是现在他不禁自问,去哪里呢,干点什么呢?月亮照在正当头,李可进一步地看清了月亮,它的光在地上像是结了一层白茧,给了他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就像在他体内某个最为柔和的地方抚摸他。 
  他听见母亲呼唤他的声音,还和很小的时候一样急促。 
  以后的事不去想太多了。李可准备回答他的母亲,不过还要等一等,一出声就会扰乱这柔和的月光的。不去想以后的事情了,他又一次跟自己说。眼下,他明白,只要在这里留一天,自己就是个很不错的道士,像父亲那样。 
  他看一看眼底晦暗之中的村子,他看见或者听见母亲是在一个很熟悉的地方一声声喊他,他正要走向那里。 
某个地方,某个姑娘
竺大文 
  星期四下午,刘劲意外地接到汪晓岚的电话。他正在出租车上,穿过大半个城区去送一份书稿。车在环城西路上被堵住了。这一带正在大范围的整修,马路的半边已经挖开,露出很深的沟。从出租车的窗口望去,刘劲只能看见遥远的红灯。汪晓岚说,罗俐回来了。刘劲心头微微一颤,仿佛给他打电话的就是罗俐本人似的。 
  以前,罗俐也常常在这种时候跟他通电话。她照例会这样开始:“周末我们去哪儿?”对于刘劲,这个问题演变成了一种甜蜜的困惑。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事先预备的几个想法都如同快速闪动的幻灯片一晃而过。有的时候,他觉得这个城市对他而言是如此狭小,单调得像一根火腿肠。 
  “你说呢?” 
  “……我也不知道。” 
  然后,刘劲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尽管他知道他根本没有在寻找答案,类似的困惑远非属于他个人的。这不仅仅是处在约会状态中的男女为到哪里消磨一个下午所产生的烦恼,而是具备了某种更为深奥的、超出他的理解能力的东西。 
  他努力咽下了停留在嗓子眼里的口水。 
  不过,刘劲同样知道,这个即将约定的地点终将暴露出来,尽管此刻它还隐藏在重重的时间迷雾背后。 
  和罗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次嘈杂的饭局上。事情是怎么开始的?刘劲记得,他给老唐打了一个电话。毕业后,他并不常给老唐打电话,一年也打不了几次。在学校里,他们很熟,尽管老唐比他高出两级,学的也并非同一个专业。他起初和刘劲认识,是到刘劲的寝室里来看一个朋友,很快就和大家都混熟了。老唐能说,常常引经据典,时有妙语,在学校里风头很健。刘劲平时读的杂书也多,能够对老唐的话题做出呼应。对老唐来说,这很重要,因此,颇有惺惺相惜的味道。但在刘劲的内心里,却多少有些抗拒。他知道老唐说的这些东西,但老唐能说得如此洒脱,他却不能,总不免别扭。毕业后,老唐与人合伙开了个文化投资公司,架式弄得很大,忙碌,有时打去只能支吾几句,也听不到他的长篇宏论了。 
  但在那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刘劲就给他打了一次。老唐接了电话,很高兴,说正巧晚上有个聚会,好几个同学都要去,’大家可以聚一下,匆匆说了地点和时间,要刘劲一定加入。 
  地点在大学的餐厅,一个三层的小楼。这幢房子像一个临时建筑,刘劲读书的时候就有了,就说要拆,但现在也没拆。里面自然是翻修过好几轮,除了大厅,还开了包厢。那次饭局有好几桌人,但和刘劲同桌的不少人看上去跟这所学校没有什么关系。刘劲确实遇到了几个许久未见的同学,话题很多,偏没见到老唐。在刘劲到来之前,饭桌上已经形成了几个小圈子。谈话大多局限在这些圈子以内。罗俐是另外一个圈子里的。这样,一直到饭局结束,刘劲也不知道桌子上的有些人是谁。 
  但这足够使他注意到罗俐了。罗俐不像他以前认识的那些姑娘。她会高声尖叫起来,或者爽朗地大笑。她几乎直截了当地朝对面一个留着鬓角的男人调情,至少,在刘劲看采是这样的。这些和当时桌子上火锅散发出的呛人的辣味给他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在聚餐结束的时候,她是不是真的喝醉了?刘劲的记忆对这部分却根本没有保存。 
  事后,他问过一个同学,这个同学说她可能在哪个医院里工作,好几次在饭局上见过。同学问刘劲,是不是对她感兴趣?听说她现任的男朋友是个击剑教练,而且追她的人挺多的。刘劲当即笑笑,把话题扯了开去。他想,这种饭局上的相遇仿佛电脑屏保时划出的曲线,只具备几何学意义上的美感,自己不可能有精神准备去追逐这样一条曲线。 
  但两个星期后,他们出人意料地在百货大楼顶层的美食广场重逢。这一次,罗俐的神情似乎换了一个人。那是下午,偌大的餐厅里冷冷清清。她坐在临窗的位子上,桌前放着一本花面的笔记本,一杯橙汁几乎没动。刘劲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认出了他。罗俐望着窗外,镇定地说:“一个朋友,去年在下面的马路上出了车祸,死了。” 
  刘劲顿时觉得尴尬,他意识到应该做些什么。于是,他也向窗外看去。但实际上,他们所在的窗户太高了,就这样是看不见那条紧贴着这幢大楼的马路的。他看见的只是灰白的天空。他必须用手臂撑住窗台,把脸贴在玻璃上才能看见底下那条车流不息的街道。刘劲支起身子这样做了,他的手臂笨拙地按在玻璃上。当然,他不可能看到早就发生过的那场车祸。这个时候,正是一个绿灯。人群和车辆开始蠕动,然后,变得快速了,在另一边的白线后,车辆和人也很快聚集着,戴红袖章的纠察伸出了手臂,刘劲仿佛听到他在喊叫些什么,声音安静地刺穿了他们之间的空间。 
  罗俐说:“还没吃吗?”没等刘劲回答,她又说:“这里的牛肉套餐不错。”刘劲于是点了一个。罗俐抬腕看自己的手表,“你不用管我,我答应自己到这里坐一个小时。还有十分钟,你正好可以吃饭。”说完,她又转头望着窗外的那片灰蒙蒙的天空。当然,天空下面是那条川流不息的街道。 
  刘劲用不了十分钟就打发了眼前的套餐。然后,他也要了一杯橙汁。服务员抹过的桌子上又变得干净。喝完了橙汁,他们像有默契似地往移动电梯走去。罗俐问:“还不错吧。”刘劲说:“什么?”罗俐说:“套餐呀。”她接着说:“我和周元元常来吃这里的套餐,我们原先是同事,就在对面的医药公司上班。”刘劲猜想,周元元应该是那个出车祸的朋友,而他的同学显然把医药公司错当成医院了。 
  刘劲站在移动电梯上比罗俐高一阶的地方,阵阵微风从前面的通风口吹过来,罗俐的头发在他的眼皮底下轻轻抖动。她回头问道:“上次你怎么也去了?”刘劲明白她说的是学校里的那一次,“一个朋友叫的,老唐,你认识吗?”罗俐点点头。刘劲说:“结果他倒投去。好几桌人,没几个面熟的。” 
  罗俐说:“好些都是以前玩照片的。我以为你也是呢。”刘劲说:“是吗?喜欢过摄影,可水平太次,又朝三暮四。你呢?”罗俐小跳一步,出了电梯,说:“算是吧。”刘劲说:“拍什么,风景还是人物?” 
  “拍得最多的是自己啦。”罗俐咧开嘴笑了。他们两个人裹杂在百货公司大门前的人流里,互相挥手分别。罗俐想了一下,又说:“还是风景多些吧。下次我寄照片给你。” 
  大约一个星期后,刘劲在出版社的办公桌上看到了罗俐的信,里面没有任何照片。她在信中说,自称爱好摄影是有些夸张了,她之所以出现在那次聚会上,只是凑热闹而已。以前是有过一些打算,却都半途而废,这说明她的兴趣也和他一样没有强烈到入迷的程度。至于拍的一些照片,罗俐在信中写道,难免过于个人化和情绪化,她担心这些东西会给他留下不正确的印象,所以,还是等到再熟悉一些时请他看更好。她补充说,本来她倒是很希望炫耀一下,特别是在一个像他这样刚刚认识的朋友面前。信的末尾留了她的电话号码。 
  刘劲没有打电话,而是也回了一封信,他措词谨慎,只在最后小小的打趣了一下,他写道,对于摄影作品,自己的欣赏水平仍然停留看看祖国犬好河山的水准,还真有可能对号入座,把艺术与生活混为一谈,等等。 
  这样信件来往了几次,有一天,罗俐打电话来邀请他周末一起去城郊的防洪大堤上放风筝。刘劲稍稍有些意外,又有些高兴。意外的倒不完全在于罗俐约他这件事情本身,更在于去放风筝,这样一种刘劲完全料想不到的活动。 
  他们准时搭上了一辆公共汽车,车上乘客不多,很快找到一个双人座,但车和道路都不太好,一直在晃动。罗俐嚼着口香糖,并且一定要塞给刘劲一块。刘劲想,他们的样子在别人眼里肯定像一对恋人。 
  城郊的河流其实并不宽阔或汹涌,但防洪大堤却筑得够宽,可以防止千年一遇的洪灾。他们到了堤上一看,情景远L喇劲想象的热闹。堤的上下都站满了人,看风筝的远比放风筝的人多,小孩在人堆里窜来窜去。大多数人是结伴而来的,在驸近的草坡上摊开了塑料布,或躺或坐,聊天的聊天,吃东西的吃东西。 ” 
  那里也有不少卖风筝的小贩。他们买了一只普通的蝴蝶风筝。罗俐举着,刘劲往另一个方向跑,风筝一下起来了,在半空中晃悠。刘劲拉着刃陨细细的白线,觉得这个情景好像出现过,只是这个地点对他而言是陌生的;或者,是以前看过的某个电影里的场面混淆了自己的记忆。他一边想着,一边紧张地拉线,罗俐放开了风筝,也跑过来,并不拉,却一直在叫唤。那只飘荡在半空中的风筝持续不了几分钟,终于掉了下来。这样折腾了几次,他们都没有了信心,也找了一块干净的地坐下来。刘劲这时再看别人那放得高的风筝,渺渺茫茫,仿佛贴在空中一样,简直是一个奇迹。 
  刘劲的手里捻动着一撮草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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