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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2005年第22期-第8部分

小说: 2005年第2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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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我临出发前,老头问我时间,我很不耐烦地回答了他。我不知他为何对时间这么执著。有时他来找我,纯粹是无话找话说,比如,他说,你也喜欢喝酒啊。他并没有看见我喝过酒,他之所以这么说,大概是看见我的窗台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排空酒瓶,不等我说完是啊,他便说我也喜欢喝酒,我想他下一句是不是说哪天我俩喝一杯呢。他没有说。我说我要去赶火车呢,他才讪讪地离开我的房间。后来听说到一些关于他的事,说他以前是一个泥水工,砌干墙的时候,他是边砌边饮酒,酒瓶就放在刚砌好的墙头上,墙砌多高酒瓶就放多高,他放酒瓶的高度是随着建筑的增高而增高的。他说过,他来我的隔壁只是暂时居住而已,他颇为骄傲地说,他买的新房正在装修,一俟装修好,他就搬进新家去住。他现在搬是搬走了,但搬去的地方不是他的新房,而是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对于那时敏感、脆弱、神经衰弱的我来说,老人的死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恐惧和焦虑。白天人的想象倒不发达,可到了晚上,就觉得老人无所不在,或者站在黑暗的楼道,或者趴着窗户向我屋里窥探,或者像一阵风似的来到我的床前,有满腹的委屈和痛苦要向我倾诉。哪怕我关紧了门窗也无济于事。那段时间,我觉得我仿佛是与一个亡灵独处,一个人去承担所有的恐惧。而恐惧显然比孤独更难以承担。其实鬼在我心中。
  在我的诗中,显然存在着强烈的对比,青春和衰老,健康与疾病,快乐与痛苦,热闹与凄凉,生存与死亡等等,而二者之间却只有一墙之隔。我的诗是把现实真切的经验直接地搬进了诗中。
  人是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亡的动物。“向死而生”,便有了人生种种意义。对于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死亡更重大的了,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让人恐惧的了。然而日常生活周而复始的单调足以让人麻木、迟钝。对于死亡的麻木,也就是对于生的麻木,对于时间的麻木。尽管理智上知道生之有限,生命短暂,但感觉上又觉得生之漫长,以为日子就会像昨天一样不断地重复下去。直到有一天生活突发变故,才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而最大的变故就是“死亡”,它将你从麻木的状态中震撼而醒。当你重新打量周围的一切,甚是陌生,你真切地感受到了生的脆弱和无常,感觉到生与死只是一纸之隔,“偶然”无所不在。于是,才更深切地感到生之弥足可贵。
  
  附诗:隔壁邻居
  李寂荡
  
  现在 我仍然觉得你住在隔壁
  只是看不见你的影子听不见你的动静罢了
  尽管那个夜晚我亲自看见工作
  把你推进火葬声的运输车
  
  去年冬天 雪下得特别大
  阳台上你的旧家具被白雪静静地覆盖
  你关门闭户 仿佛出远门未归
  
  直到现在 我仍然对你深怀愧疚
  你最后一次跟我说话是问我时间
  我很不耐烦地回答了你
  当时我急着去赶一趟火车
  回来时再也没看见你佝背从我门前经过
  我们饮酒作乐 高声喧哗
  料想你都听见了
  当时你就在隔壁 匍匐在地
  一大群绿苍蝇围绕着你飞舞
  不知在哪个夜间 你被阎王追逐
  未来得及打开门呼救便摔倒在门边
  但没有吵醒别人的瞌睡
  黑夜结束的地方 太阳照常升起
  照常照耀着你的阳台和门窗
  
  直到现在 我仍然感到你住在隔壁
  缄默着 怀抱最终未说出的话语
  绝望 愤懑 苦痛
  
  你走后 那些健壮的姑娘也离我而去
  裹挟着我自以为是的爱情和
  对安居乐业的渴望
  我漫无目的地过着日子
  把日子喝成一堆空酒瓶
  我不断地被梦魇惊骇
  然后一分一秒等着天明
  
  直到现在 我仍然活着
  独自一人 深居简出
  你走后 我有了两个邻居
  死亡和孤独


来到北京
■ 路 也
  我非常高兴,成为华文青年诗人奖第二位驻校诗人。
  一个几乎足不出户的人终于走出了家门,像冬眠的动物迎来了惊蛰,千里迢迢来到了伟大的北京,来到了美丽的首都师大,来到了我向往的中国诗歌研究中心,见到了神交己久的师长和诗友。
  感谢促成此事的首师大和诗刊社。
  我来自山东,来自孔孟之乡,我是一个不会写论文只会写诗写小说的教书匠,我还常常是一个焚琴煮鹤守株待兔削足适履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生活失败者。
  是的,我在孔孟之乡写诗。
  在孔孟之乡,写诗就是在一个最没有氤氲诗情的地方写诗,就是在一个最正统最压抑的地方张扬个性追求浪漫,这等于说要在沙漠和戈壁滩上栽种兰花了。孔孟儒家学说讲的是中庸之道,要求不偏不倚,不走极端,始终要循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前进,要克己复礼,要男女授受不亲,要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还要记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最过火最颠狂的行为也无非就是“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而诗歌精神与孔孟精神正好相反,它是一种偏执的、纯真的、彻底的艺术,有时候它简直是奋不顾身的。
  可是如果逆向思考,孔孟之乡又未尝不是全中国最适宜做诗的地方。孔孟思想是中华民族思想的核心部分,这个文化母体有着强大的地心引力,作为孔孟之乡的山东无疑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最具这种吸附力的一块版图,在这块版图上写诗必须挣脱和颠覆的就是这种无所不在的地心引力,这需要超乎寻常的激情和气势,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跟发射火箭和航天飞机的原理相仿,一旦挣脱了引力从那个巨大底座上腾空而起,就应该飞得比从别处出发的更高更远。
  我曾经深深地爱过江南,如果说山东的质地是青铜是棉布,那么江南的质地就是玉,是丝绸。从鲁国到吴国,我有着双倍的乡愁。2004年我以长江中下游平原为背景,在诗里为自己营造出来一个精神上的子虚之镇乌有之乡,这个子虚之镇乌有之乡里展现的全是我一直无比热爱着的世俗的、具体的、日常的生活,我试图用充满现代主义理念的写作技法写出这种生活的古典与优雅,写出现代女性的精神光芒,写出刚柔相济的品性。
  而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将爱上北京,爱上这座四四方方的城,爱上它的青瓦红墙和高大挺立的白杨,我愿意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怀揣着灿烂理想的女学生,穿着白衣黑裙方口布鞋,留着童花头,拎着手提箱夹着油纸伞,在昏暗的站台等待一列从浦口开过来的蒸汽机火车,铁轨和枕木组成的梯子平放在大地上,我越过黄河,一直到达长城这面巨大的折扇下,我从内心深处更愿意把我已经到达的这个地方叫作北平。
  我将在这里继续我的诗歌生涯,这里将成为我诗歌旅途上重要的一站。我当然会将那种分行的文体一直写下去,是的,生命不息,写诗不止。


快乐的科学
■ 孟醒石
  或许是性格所致,临近而立之年的我正处在一个“见山不是山”的时期——有时我发现,自己本想出红桃A,结果却打出一张方块Q,而别人却说我出的是张梅花K。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当然不像打牌输输赢赢那么简单。它们非常复杂,绝对超过了五十四张扑克牌的变数,而且还以时间和快乐为赌资。众所周知十赌九输,就这样,我的时间和快乐越来越少,甚至负债累累,以至于彻底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包括亲情、友情,以及爱情。
  为此,本来自负清纯的我变得越来越居心叵测,时常想“出老千”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好在我还没有做,就被另一种声音制止,明确告诉我,这样做会适得其反。
  就这样,仿佛被卡在良知和犯罪的边缘,我被沦落成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人。每到傍晚便下班回家。天色渐黑时,开始不自觉地盘算家属楼窗户亮灯的概率,什么时候见401漆黑一片,我知道,我又输了。
  因此,我对那屡次制止我的声音一直耿耿于怀,我不知道它来自何处。而我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最大的理想反倒是想证明上帝的存在。假如一位无所不知、怜爱世人的上帝真的存在,我想我会抛下尊严,趴在地上亲吻他的脚趾,请求他怜悯,告诉我所有的真相。
  当然,上帝不存在,我只好死要面子活受罪地继续做无神论者。时间长了,心理更加不平衡,暗暗发誓,从此开始睚眦必报,与天下所有富裕的有神论者对着干!
  为了达到目的,我必须有得心应手的武器,结果,由于心智平庸,十八般兵器我样样学不会。在我正对自己彻底失望的时候,偶然从垃圾筐里翻出一张纸片——上面有我以前随手写下的诗行……
  那一刻我并没有热泪盈眶,因为,这种发现根本算不了什么,就像我站在镜子前时发现自己肚子上的赘肉一样,它无益于我的身心健康,反倒妨碍了运动速度和质量。
  只有当它成为惟一的时候,我才开始重视它,从此,诗歌超越了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美术。记得我师从张子健先生学习水粉画的时候,任何东西在我眼中都是一笔一笔的色块组成的。自从开始深入诗歌,我发觉我的思维变了——很多人仍然把未知事物归结为“神秘”,既然是无神论者为什么还相信“神秘”?“神秘”本身就是一个伪概念,是那些懒惰的思想者的挡箭牌和坟墓。——我想用诗歌追查色块背后的真相。
  一个写作者如果过于虚弱,失败又太多,最好的办法就是面对现实。所以,我采取极端现实主义的方式,不敢在诗歌创作中体验那种飞翔的感觉,仅以记录片式、片段地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整理。不计较方法,唯求语言对真相的接近,稳稳当当地现身,争取不吓自己一跳。也就是说,不仅要对单个词浯小心翼翼,更要对它们所形成的整个物质本身和精神内涵委曲求全。并试图重建或恢复语言的伦理关系,避免在自己的诗歌创作中出现“违规”现象。
  很多诗人喜欢借用另类的词语以期达到“思想跳跃,想象力丰富”的效果,自以为是一种创造。我承认它们的确对现代汉语产生了影响,但结果却是负面的。这种词语的借用,并没有打破语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关系,反而使谋朝篡位成了轻而易举的事。像四川方言里“雄起”这个词,借土匪般足球媒体的势力“雄起”,甚至君临天下。
  崇尚“暴力革命”的现代语言越来越变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之所以持悲观态度,就是因为现在想用一种平实简洁的语言进行写作,往往心血耗尽,结果仍令人怀疑,甚至我自己也不相信。
  那么,真相究竟在哪里?
  “世界本来就是由众多的个人偏见构成,连阳光都只从一个方向照过来。”当我想到此,更是心情沮丧。
  有没有另外一束光呢?
  我忽然想到素描课上的补光灯。除了太阳,除了星星,能够发光的还有电灯泡。为此,我对科学家爱迪生崇拜极了,1882年,他发明的灯泡已经照亮了纽约市的一个街区。试想“佛光普照”也不过如此,这就是科学的力量。它给人类带来的惊喜和由此延伸出的意义远远大于一首虚构的诗。
  正是因为科学,现在的月亮已经不是李白眼里的那个月亮,人类已经登上月球,它的神秘已经被层层剥去。
  应该得出结论,科学是接近真相的惟一方法。所以,现实主义诗歌应该具备一种科学精神。
  科学最大的成就,就是因对“神秘”的反对而进行的对“神秘”的层层消解。并一直接作用于宗教、政治、文化,使人类的精神痛苦得以“软着陆”,并由一种集体承受转移到自身感知上来。这仿佛跟现代诗歌所走的路线不谋而合。
  科学与诗歌之间肯定有某种内在联系,甚至因果关系。
  当然,科学跟诗歌的作用一样,并没有使痛苦减少,但它更接近真相。
  诗人的主观意识总觉得诗歌应该大于哲学和科学。所以,上面的结论还可以延伸为,一首优秀的现实主义诗歌,除了具备一种科学精神之外,还应该努力探索科学还没证实的那一部分。即医生不能感受到与病人相同的痛苦,但在诗歌里却可以接近实现。
  那么什么才是诗歌中的科学精神?
  用物理学的方法演绎出:诗歌这个短小的体裁,惯性却非常大,像山顶上滑落的鹅卵石。这种惯性是一代人写作的惯性,由于惯性巨大,使很多诗人的个性被这种惯性抵消了。这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阻力,这个阻力不只是来自于向下的地形,更是下落物体本身,它可以是粗糙的,甚至是正方体的,只要不是圆滑的……
  克隆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照镜子,但玻璃中的自己摸上去往往是冰凉的。而用生物学克隆出的人摸上去应该和人类的温度一样。所以,可以尝试在诗中克隆一个自我……
  然而,电灯泡的研究过程是科学,一旦开始批量生产就成了消费品。诗歌与科学的境遇是一样的,当乡愁、身体、透明、轻灵等诸多感觉被大量复制,就同样摆脱不了成为消费品的命运。或者干脆残酷地说:一首诗一旦完成,就成了消费品。诗人惟一应该做的,就是像科学家那样,总结经验得失,然后放弃它,重新进入另一个课题。当然,这个课题可以以那盏电灯泡为基础。
  很多科学家在研制出一种产品之后,开始专注于它的专利权和社会价值,摇身一变成为企业家。我觉得诗人里面也有很多企业家,他们的企业庞大,知名度与社会价值也很高……他们是诗人中的秦王,疆域辽阔,坐拥天下……而具有科学家精神的诗人与企业家诗人不一样,前者往往一无所有,只想当荆轲,练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功夫,追求图穷匕现时的真相。哪怕最终结局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然而,写到此处,我又发现自己重新陷入了文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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