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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当代-2005年第6期-第65部分

小说: 当代-2005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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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水浒传》里还有一个人物,牛二。不过较之李逵,牛二本事不大,而且太脏了一些,是个街头的混子。可李逵的性格与牛二差别不大,也常常在街头混迹。李逵嗜赌,可是赌输了,就耍赖,就搅局,没有赌德,让人家追着跑。李逵排行老二,他真应该叫“李二”,与牛二齐名,成为年度人物。 
  李逵的出场是在江州,他如何来到江州,书里交待他是打死了人,跑到江州来的,就跟着戴宗干了。戴宗是干什么的?是院长,不是医院院长,是劳改院院长。也就是说,戴宗是劳改队负责人。李逵在他手底下,管理犯人。这样的人怎么能管理犯人呢?能。这叫以黑治黑。有人要问,像李逵这样素质的人,怎么会混进司法部门呢?谈歌猜测,或许李逵打死了人之后,被送到这里劳改,后来劳改释放,被戴宗留用了。戴宗用这样的恶人,即是为了让他以恶治恶,让他管理犯人的。 
  由李逵说,旧时代司法黑暗,略见一斑。 
  《水浒传》的作者对李逵是持赞扬态度的,这个人上战场不要命,作战勇敢,猛打猛冲,轻伤不下火线,没什么心眼儿,直来直去。是不是这样,这个结论得商量。 
  说话得有证据。说谈歌为什么从心里讨厌李逵?谈歌手边有两个情节,可以举证李逵此人实在是凶残之辈,让人切齿。先说第一个情节,实在让人读不出妙处来。宋江让他与雷横出差去蓟州,任务就是一个,劝朱仝上山入伙。二人见了朱仝,劝了半天,好话讲了一火车,朱仝就是不乐意去。朱仝不上梁山,李逵和雷横就是完不成任务,回去就要挨批评,为了逼迫朱仝上山入伙,他竟然杀死了一个学龄前儿童(朱仝替雷横顶罪,发配到蓟州,州里的知府看朱仝长得面善,不像那种真正的罪犯,就让朱仝给他看孩子。就是现在的男保姆)。这一个事件,无论我们如何替李逵辩解,也说不过去的。朱仝急得找他拼命,能不拼命吗?换上谁也得拼命。无论如何,李逵也不能杀这个儿童啊。这让人家一家子怎么过啊。就算这家长是个王八蛋,你李逵也不能拿孩子下手啊。这让朱仝怎么交待?人家把孩子托付给你了,你把人家孩子的小命都弄没了。读者不要嫌谈歌在这里钻牛角尖,这种事情放在谁家头上,谁家也跟天塌了似的。就算是朱仝当保姆这家是坏人(书上也没有这样写),可一个孩子有什么罪过呢?李逵就把小孩子宰了(书上讲有血迹。估计李逵作案非常残暴。似他这样的人,能很温柔地作案吗?)。他是用板斧把那儿童劈作了两段。读这一情节时,若把文字在大脑中转换成图像,那是一幅怎样令人发指的残暴图景啊。 
  再说第二件。三打祝家庄的战斗胜利结束之后,李逵把扈太公一家全杀光了。扈太公也未能幸免(偌大年纪,落这样一个结果,没能善终。倒霉矣),只余下一个扈成吓跑了。读者别忘了,这时候的扈家庄已经与梁山泊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了。也就是说,都是自己人了。可是碰上李逵,这一纸文书能顶什么事儿呢?事后宋江追问,李逵只是轻飘飘地说自己“杀得手顺”了。这不是成了一个杀人魔了吗?此时的扈三娘已经答应入伙了啊,而且扈太公是你李逵的同事王英的未来老丈人啊,你也好意思这么干? 
  不消说了,只此两件,李逵在我的心目中的形象已非常凶恶了。残害儿童,这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的国家,都是法律不允许的。杀害扈太公这样的老汉,而且是已经答应同梁山合作的老汉,同样是一件残暴的行为。 
  李逵真是二百五吗?不是。此人装傻充愣,其实鬼精着呢。他懂得应该巴结什么人。且看李逵出场时,见了宋江就磕头。为什么,表面上看,他敬佩宋江是一个讲义气的人,可实际上李逵有李逵的心思。他知道,自己如果攀上了这样一个出手大方的哥哥,今后花点钱,岂不是方便多了。为了讨好宋江,他去强夺人家的鱼,还惹恼了浪里白条张顺(这一通打,弄着李逵在水里狠狠戏耍了一番。也就算对这样一个赖皮的教训,读来也解气)。你想孝敬你宋江哥哥,你自己花钱买鱼啊,你干嘛抢别人的呢? 
  如是这样讲,不能说李逵没有心眼儿。他知道谁对他有用。他知道应该巴结谁。中国从来就没有无所畏惧的赖皮。所有的赖皮在他们的主子面前,都是唯唯喏喏,狗一样的东西。如李逵对宋江,对戴宗。而且这种人,绝对不是什么心直口快,而是什么好听说什么。如果有责任需要他担当的时候,他肯定会耍赖。当他把朱仝看护的孩子杀死之后,朱仝找他说理,他竟然说,这都是晁盖宋江哥哥们安排好的,关我屁事。这种一推六二五的口吻,是一个十足的赖皮。有了问题,嫁祸别人。我就不相信,晁盖宋江会让他下山来杀孩子。张顺骂他泼皮无赖时,他竟然说,我是给我哥哥弄条鱼吃,你怎么这么小器呢。得,推到宋江头上去了。潜台词是,你张顺别恨我,你恨就恨我哥哥吧。 
  中国人似乎有这样一个心态,对赖皮有一种宽容的心理,只要这种赖皮不干涉到自己的生活。中国人似乎对赖皮有一种特殊的理解力,这种理解力非常可怕,这种理解力包括对赖皮的容忍、放纵,对赖皮给予社会秩序的破坏力量,中国人往往视而不见。即使干涉到了自己的生活环境,也常常是抱着惹不起还躲得起的态度。 
  在这种生存的土壤里,李逵这样的赖皮,怎么不会如鱼得水呢?如果我们的生活中,多了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凶恶之人,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多少阳光? 
  还有一个问题,李逵这个人,在梁山上也是横行霸道的。对同事们也是张口就骂,动手就打的。可是谁也惹不起他。为什么?怕他。为什么怕他?这个问题就提到了实质。是因为有宋江宋书记护着他啊。由此说,宋江是李逵的后台。写到这里,想起了当代的一句顺口溜儿,十分适合李逵:我是领导一只狗,蹲在领导大门口,让我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咬几口。李逵可不是咬啊,他是杀。 
  想起了当代生活中一件事儿,某一个企业中的某一个领导,偏偏把一个黑社会的老大作为人才引进到自己的企业,他让这个黑社会老大当起了本企业的保卫科长。企业里职工跟领导之间的日常纠纷避免不了,这是常事,用中国话讲,这叫领导与群众的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叫做劳资关系。这位领导从来不做政治思想工作,他似乎是一个急脾气,很不耐烦。跟群众讲不通时,他图省事儿,就让这位保卫科长去大打出手,好几回把职工打进医院去了。一来二去,闹得职工们敢怒不敢言。这位领导还得意洋洋地说,他用人用对了。后来这位保卫科长弄出了人命,公安部门介入,这位企业的领导下台,这件荒唐事才算告一段落。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李逵是不是宋江的保卫科长呢?我看着像。何止是像,我看李逵就像是宋江的私人保镖。 
  读《水浒传》,总能看到这样的情节,宋江偶尔对李逵板起面孔训斥一番,这是表面现象,读者可别当真。我们可以设想,其实宋江对李逵的一些行为是纵容的。劝朱仝上梁山入伙不成,就杀小孩子,宋江并没有批评李逵;杀扈太公一家,宋江连个处分也没有给李逵。如果这种事情放到别人身上,宋江能这样轻易地放过吗?肯定不行。包括最后李逵撕扯朝廷的诏书,换别人行吗?肯定不行,李逵就行。可是招安的事情是梁山泊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了的,这样的重大决策(且不说决策正确与否),你李逵凭什么出面破坏?如果李逵不是宋书记的亲信,李逵敢这样干吗?后来宋江大概怕群众意见太大,严厉地批评了李逵几句,这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宋江最后毒死了李逵。宋江有宋江的想法:哥们儿,你可别怪我,我要是不毒死你,将来你小子肯定还得惹祸,那时,你会坏了咱们兄弟的名声。如果我们猜想,依照宋江的性格,他可能是这样的潜台词:行了,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东西,我把你弄死算了。不然,人世间还得出现一些冤死鬼啊,人们不得恨我宋江啊。 
  读书读到这里,谈歌长出一口气,宋江总算做了一件善事。要是继续把这一个杀人魔头留在世上,那还要出现多少冤鬼呢? 
  可是世界上李逵这样的人物不会绝迹。有一条经验,只要是领导有专制思想,有专权的行为,就会出现李逵这样的人物。这种人物永远吃得开。 


孙二娘开黑店的背后
谈 歌 
  《水浒传》里写了三个女英雄。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在作者笔下,这三位女性都不是善主儿。没有一个温良恭俭让的,一个比一个横。不是总提妇女解放的口号吗?照这样看,北宋时代,妇女解放得已经够可以了。至少这三个女子使人大开眼界,说明少数妇女已经是咸鱼翻身了。 
  这里且说孙二娘。 
  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听听这绰号,你身上得起鸡皮疙瘩。甭说让你娶一个这样的女人当老婆,就是当街坊你也含糊。 
  孙二娘是一个开酒店的女老板。酒店开在一个名叫十字坡的交通路口,那是一个商业繁华路段。于是这家酒店取名叫十字坡酒店。这酒店什么时候挂牌营业的,有多少固定资金,书中没交待,可是能看得出这酒店是一个老字号了。孙二娘的丈夫名叫张青,也是十字坡酒店的法人代表,可是他不怎么在酒店露面。张青的绰号:菜园子。大概他是保证酒店的蔬菜供应,只管菜园子的收成。凡是店里的事儿,张青什么活儿也不干。书里也没有见过他站在酒店里张罗生意,都是孙二娘忙里忙外。看起来,这夫妻二人分工还很严格。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这也是张青不在酒店露面的聪明所在: 
  其一:避免熟人来吃白食。张青久在江湖上混,哥们儿朋友肯定不少,同学同乡也有许多,少不了每天都有吃白食的来叨扰,张青还能朝他们要钱啊。哥几个来了啊,快坐,吃点什么啊?今天我请客了。一顿两顿还行,时间长了,这买卖还开不开了?老婆孙二娘在店里看着,那些吃白食的还好意思不给钱啊。女人家本来就是见钱眼开嘛。别人也挑不出什么来。所以张青不在酒店出现,是少了一些对吃白食者的应酬和应付。我一个中学同学前些年下了岗,夫妻二人找了一个热闹的地段,开了一个小饭店,寻思着生意错不了。可是没半年就关张了,我问他关张的原因,他苦着脸对我说,不行啊,熟人太多,不是不给钱,就是少给钱,要不就记账。这几个月,我一分钱没挣不说,还搭进去好几百。挂的账一分也要不回来。这小店经营有多大利润啊?哪儿经得住啊?算了,关张吧。看起来,千余年前的张青比我这位同学会经营。 
  其二:为经营中突发的矛盾留有缓冲余地。如果店里的经营上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孙二娘哪里做得不周到,被要紧的客人挑了理,吵闹起来,不可开交,躲在后边的张青才会跑出来打圆场。诸位诸位,算了算了,本人姓张,是小店的老板,法人代表,各位看在我张某人的面子上,别跟女同志一般见识。有得罪诸位的地方,我替她赔礼道歉了。武松准备痛打孙二娘时,张青不就跑出来说情吗。 
  这倒不是十字坡酒店的问题关键。关键是张青两口子开的这个酒店,是个黑店。经营的项目让人胆寒,有无营业执照且不说,他们明目张胆地图财害命真是骇人听闻。武松还算机警,也算万幸,否则真得给做了人肉包子。 
  读书读到这里,不禁会产生联想,如果按照现代观点来思考,这样的黑店,已经谈不到停业整顿,它的经营项目,已经超出了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管理范畴,早就应该提起公诉,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侦察了。可是看书中叙述的情节,孙二娘的黑店开得还真是平安无事。为什么没有人出面过问呢? 
  怎么回事? 
  是政府的问题。 
  读书至此,拍案惊奇。谈歌绝不会相信宋朝那个年代,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会差到哪里去,怎么着也是一个国家啊。总不能随便搞无政府主义吧?孙二娘开的这黑店(还是连锁店。三十一回写到武松被孙二娘手下拿住时,书中交待,原来这张青十字坡店面作坊,却有几处,所以武松不认得),杀人越货,血债累累,还卖人肉馅包子。官府如何就没有人管呢?按书中所写,大树十字坡酒店,地处一个交通路口,为南来北往的商客和游人必经之路,这应该是一个政府重点管理的地段嘛。但是政府在这里几乎没有派驻任何管理机构,连一家公安派出所都没有设置,如此失控,这里的黑店还不嚣张到了极点。人肉包子明着卖,蒙汗药随便用,无法无天到了这般骇人听闻的地步,政府的职能干什么去了?当地县里的领导干什么吃的?莫非一点耳闻也没有吗?而且总是有人在这一带失踪,就真的没有报案的吗?公安部门早也该立案介入了啊。如此这般太平无事,这里边就有官府与黑道儿联手的可疑。或许张青或者孙二娘的某个亲戚就是当地的某县长或者某市长呢。 
  好,就算你孙二娘或者张青先生有某个亲戚在政府的权力部门,那十字坡酒店就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违法的买卖? 
  就敢。而且太平无事。 
  依法经营应该是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倡导的一个商业规则,即便是最昏聩无能的统治者,也绝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现无照经营、偷税漏税而无人管理的问题,更何况这种卖人肉包子、滥用蒙汗药的事情呢。 
  统治者的意愿归意愿,治下也就是两种情况。如果抓得紧些,治下便是清明些。如果无人抓,或者还有纵容,那么治下什么黑暗的情况都可能大面积出现,一部《水浒传》里,这样无法无天的买卖并不是一家,孙二娘的黑店只是一个例子罢了。有人可能要讲,这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结果,这是被压迫的生活底层人的反抗啊。可道理不能这样讲,孙二娘并不是这样干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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